组织部门干部八荣八耻心得体会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高度概括凝练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要求,集中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特点,是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生动体现。这不仅是新时期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南和行为准则,也为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加强党的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共产党员尤其是我们组织部门的同志更应当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推进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率先垂范。
“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以人民群众的思想水平和共同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这相辅相成的八个方面,反映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反映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征。
客观讲,在日渐开放、价值多元的社会中,我们的身边出现了一些道德的不和谐之音。一些人国家观念淡薄,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无所适从;一些人执迷于搞不正之风,自甘腐败堕落;一些人善恶不分,对背信弃义、欺诈舞弊等恶劣行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有一些地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以及极端个人主义大有泛滥之势。如此情形,是每一个有道德感的人所难以容忍的。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人、引导人、武装人,已是当前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社会团体乃至整个社会责无旁贷的重大使命。“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正是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征程中所应秉持的道德指南。
我们作为社会中人,公共生活是每一位公民人生之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培养道德的重要场所。在一些人的观念里,在大街上随便吐一口痰、随便扔一张纸,无关痛痒、无伤大雅,但小节尚且不拘,大节何从谈起?遵纪守法、团结互助、见义勇为等等道德规范,需要人们不断在公共生活领域中展现,需要每个人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才能形成良好的道德环境,才能使道德教育“润物细无声”。
应该说,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践行,重在把遵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要求逐步转化为广大公民的道德行为。就是说,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用更大的力量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机制的建设。要通过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楷模,让广大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使先进典型的高尚情操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调:“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十分重要。”那么我想,作为一名组工干部更应努力成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