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与思考
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与思考
保护未成年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1990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连同1992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说,我国已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做到了“有法可依”。因此,从宏观上看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体系是完整的。但是,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以我市为例,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呈上升趋势。据统计表明,13岁以下犯罪人数增加较慢,18至25岁犯罪人数增加较快,其中青少年学生所占比重有上升趋势。因此,作为司法行政部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不仅是我们的职能所在,也是落实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计划》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对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一步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我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
自从“四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市始终把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坚持法制教育与传授文化知识相结合,着力提高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培养他们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概括起来,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一是建立健全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针对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上升趋势的特点,市法治办会同市司法局及时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青少年维权活动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领导,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同时,我们协助团市委、妇联、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机构,并确定专门人员分管这项工作。9月,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向各县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工作措施、组织领导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调整充实了普法骨干队伍,明确了职责任务,使青少年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开展了青少年维权方面的调研活动。以来,我们先后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开展了3次调研活动,通过调研使我们对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有了更加明确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紧迫性和针对性。
(二)向各级中小学校配设了兼职法制副校长,指导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学校是青少年的主要集中地,青少年学生是我们近年来普法的重点对象,为了搞好这块工作,我们从7月开始,就着手在全市政法部门中挑选政治素质高,有丰富司法工作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中小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286名,由学校向法制副校长颁发了聘书,其中司法局机关就有7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了学校法制副校长。据了解,聘任的法制副校长都能积极履行职责,指导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开展法制专题班队会、法制演讲、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夏令营活动等。
(三)同教育行政部门积极联合起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积极创建学校法制教育基地,办起了读书屋,开辟了法制专栏,开展了法制读书、读报周活动。二是狠抓法制课“教材、内容、师资、时间”四落实,在教材配备上,不少学校为学生购买了《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禁毒读本》、《法制导报》等刊物。在教学方法上,根据中小学生的不同特点,坚持分类施教。小学阶段进行启蒙教育,着重培养遵纪守法意识;初中阶段重点学习与日常行为有关的重要法律法规,进行是非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高中阶段主要学习法律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权利义务教育。在师资配备上,小学一般由思想品德课教师,中学由政治课教师担任讲课任务。在时间落实上,由于中小学校目前没有法制课统编教材,各学校为学生配备的法制读物也不尽相同,市法治办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学校法制教育要与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做到中学每季度开展一次、初中生每两月、高中每月开展一次专题法制教育。
(四)开展政法联校活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要求有关政法部门积极开展联校活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取缔了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等复杂场所,严厉打击了一些经常闯入学校或在学校周边进行寻衅滋事的不法分子。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月,在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的禁毒宣传月活动中,西峰城区中学生参与了“热爱生命,远离毒品”的万人签名活动,并观看了禁毒影片《走过严冬》,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庆城县通过开展“我与父母共学法”读书答卷活动以及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等形式向在校青少年学生宣传法律法规。西峰区从开始,每年组织宣讲组巡回辖区内各级中小学校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6年来先后宣讲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与青少年学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30余部,同时通过以案说法、以例讲法等方式,大大提高了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意识。
二、我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一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对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措施,对社会青少年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的普法缺乏必要的方法,使这一块几乎呈现空白。二是学校法制教育在课程设置上存在误区。教学大纲上没有单独设立法制课教学内容。全国、全省没有统编教材,各地编写的课本千差万别,法制课只是陪衬,没有上升到“主课”位置。三是法制课教学师资力量薄弱。中小学校法制课教学大多由班主任或政治课教师兼任,这些教师大多没有受过专门的法律知识教育,在教学方式方法和内容上都显得单调枯燥,引不起学生学习的兴趣,使法制教育质量大打折扣。四是学校周边环境未得到彻底净化。特别是一些城区学校周边游戏厅、歌舞厅、网吧等,由于存在着不健康内容,严重影响了学校法制教育的成效。五是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不到位,直接影响了这一项工作的有效运转。
三、今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设想
(一)筑起家庭对青少年教育的第一道防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生活空间。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启蒙教师。父母的言行举动,对塑造青少年道德情操,遵纪守法观念的树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鉴于家庭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因此所有家长都要走出“只有孩子学习好、就是好孩子”作为教育孩子主要标准的误区,要经常关心孩子的精神生活,特别是家长一定要做到不在家里观看和保留不健康的录像、影视光盘,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坚持开展深入持久的学校法制宣传教育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养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不少学校放松了对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这样他们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我市某中学两个在校的中学生,由于受到哥们义气的影响,伙同抢劫出租车,案发后竟天真地说,他并不缺钱,是某某叫去的,他是去凑个热闹、体验一下抢东西的滋味。由此可见,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刻不容缓。另外在学校的普法教育中还应加大对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教师不仅应当教导学生遵纪守法,自己尤其要学法、懂法,成为学生的楷模。同时,应尽快解决学校法制课统编教材缺乏的问题.
(三)消除“精神毒品”污染,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一是加大净化文化市场的力度。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取缔学校周边的“三室一厅”及洗头房、按摩房、网吧等,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宽松文化环境。二要经常组织青少年观看一些爱国主义影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弘扬先进文化、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非观、道德观。
(四)加大普法教育的针对性。青少年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因此、必须认真探索和研究在青少年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思路,把普法宣传教育任务落到实处,使广大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权利义务。尤其是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坚持做到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让学生经常受到法律知识的教育、熏陶。同时应当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如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模拟法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