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门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探索与思考
水利部门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探索与思考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倡导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政作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使党风廉政建设得到了持续、健康的发展,反腐败斗争也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就我们汉江局来说,近几年,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省厅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水利堤防工作的实际,坚持“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健全制度,严格监督”的原则,积极进行构建惩防体系的探索和实践,着力破解过去工作中一度存在的“教育乏力、制度缺位、监督低效”的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主要体现在:坚持开展正反典型结合的示范和警示教育,使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行之有效;“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共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夯实;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了良好态势,过去在水利堤防工程建设、管理等领域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关心弱势群体,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取得新进展;以预防职务犯罪、整治商业贿赂为重点开展了专项治理;述职述廉制度、三项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得到较好落实,党内监督进一步得到强化;治本抓源工作向纵深推进,水利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财务综合预算管理、水行执法、堤防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集体采购等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局务公开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各级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逐步从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以外延伸。初步形成了以教育、制度、监督为重点,以制度的设立为链接,搭建起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突出内部监督、外部监督,构建“权力规范、监督制约、查办惩处、教育防范、分析预警及评价保障”六大机制的运作模式,为我局全面协调、持续、健康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构建惩防体系在我局的初步实践
(一)明确职责,责任体系基本建立
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逐项逐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项逐条提出工作时限和要求,通过严格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主体,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和工作到位,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职工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抓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建立完善有效的督查、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为推动教育、制度、监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教育,思想防线逐渐形成。
一是坚持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三项廉政谈话制度;二是广泛开展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活动(安排反腐倡廉专题理论学习、领导干部上反腐倡廉辅导课、开辟学习心得交流园地、展播反腐倡廉电教片、开展廉政知识测试、开设反腐倡廉宣传专栏、通报堤防建设工程中的违纪案件、逢年过节发放廉政短信),通过多层面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不断增强,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逐渐牢固。几年来,各级领导人员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得到了较好落实。据不完全统计,科级以上领导人员中,有人主动回绝了有关方面所送的礼金和贵重礼品,人次上交了无法拒绝的礼金和有价证券万元,人按照规定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
(三)、深化改革,防范机制日趋完备。
一是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采取考察预告制、延伸考察谈话范围及注重对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的考察等措施,全面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全面实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推行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考核公开招聘制度。二是改进了重点领域的管理制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四制;财务管理全面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堤林木材全面实行招标拍卖制;机关团体购物全面实行集体采购制。通过不断完善各项廉政制度,较好的发挥制度规范行为的保证作用,逐步健全“不易腐败”的防范机制。
(四)、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健全。
推进局务公开,把涉及群众的重大事项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热点项目作为听证内容,深化民主监督,实行民主听证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组织职工现场评议,对整改后的情况实行通报;开展任期经济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财务管理的监督的制约。监督力度不断加大,逐步建立了“不敢腐败”的约束机制。
(五)、整合资源,惩处机制作用显现。
不断完善案件线索征集机制,拓宽案源线索主渠道:一是在原有的**举报平台上,探索开设了违法违纪案件网络举报系统。二是挖掘审计案源。紧密跟踪审计工作情况,对领导干部任期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干部离任审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案源筛选;协调审计部门对重点领域、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特别是对工程建设中出现工程变更的予以重点审计,查找案源。三是严格执行执法执纪机关案件互相移交制度。主动做到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协同办案。四是挖掘监察案源。注意从执法监察、效能督查、纠风整治专项检查、专项清理中查找线索。坚持做到从严治党、从严治局,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几年来,局纪检监察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件,给予党纪处分人、政纪处分人,其中科级干部人。通过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比较有效的发挥了震慑作用,达到了处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效果。
二、构建惩防体系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教育不够扎实。从反腐倡廉的教育对象讲,主要是基层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他们实权在握,教育他们以身示范的作用尤为重要,我们督促他们真正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关、利益观,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主题;始终保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信念;始终保持廉洁自律、奉公守法的风范的思想政治工作做的还不细,内容针对性不强,表面化、简单化、概念化的做法多。这种教育工作往往难以从思想上起到警醒作用,未能触及灵魂深处。
(二)、制度不够规范。一是规章制度不健全。完善性、有效性不够,缺乏规范、健全的操作程序,裁量幅度过大,具体执纪执法中较难掌握尺度,对腐败行为约束力不强;二是虽有规章制度,但少数单位在执行时偏松偏软,对不遵守制度和规定的行为,在处理上多是权力大于制度,雷声大,雨点小,不按相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或干脆不执行,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约束作用不能正常发挥。
(三)、监督不够到位。监督的实施与现实的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在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上,还不能很确切的形成监督谁、谁来监督、监督什么内容、什么时机监督、以怎样的方式和手段进行监督的运行机制;监督的预警功能不强,对比较隐蔽的各种违纪违法情况和不正之风的苗头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有马后炮的现象。
(四)、惩处不够严肃。对违纪行为的查处不够严,威慑作用不明显,震撼力度不大,致使少数党员干部抱有侥幸心理,放松自我约束,敢打擦边球。
三、构建惩防体系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而繁重。为此,必须坚持和进一步的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切实实的落到实处。
二、提高认识,摆正关系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须进一步的正确认识和处理大多数与极少数的关系,把加强教育作为基础性的工作来抓。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绝大部分是好的,对他们来说,反腐败主要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是党组织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其次,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品质与制度机制的关系,把健全制度作为根本性工作来抓。当前,我们正处于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许多具体制度还不够完善,有的方面还存在一些漏洞,这就容易给一些品质不好的人搞腐败以可乘之机。因此,必须进一步的加强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
再次,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把强化监督作为关键性工作来抓。对大多数党员干部来说,通过思想教育和制度约束,一般都能做到自觉接受监督、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单靠“自律”是不够的,还必须辅之以“他律”,因此,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有责任通过自身的表率作用和各种形式的监督和检查,规范其行为。
三、求真务实,注重结合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既是全局的大事,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任务。为此,我们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把握规律,求真务实。在实践中注意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要注意上级部署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相结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既要认真领会上级的精神,跟上全局的整体部署,又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工作。
二是要注意继承与创新相结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既要认真借鉴吸收以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累的好经验,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围绕中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反腐倡廉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
三是要注意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既要立足于当前,注重体系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又要着眼于长远,实现体系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坚持统筹考虑,整体安排,注重过程,强化意识,在实践中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实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与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有机对接。
四是要注意惩治与预防相结合。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过程中要坚持惩防并举,全面推进,既要从严治标,依纪依法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查处必厉;更要着力治本,防范在先,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