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四力不断推动检察队伍建设上水平[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日益增强,对检察机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检察机关应该如何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笔者在工作实践中感到,提升班子领导力、强化制度执行力、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队伍战斗力,是基层检察院抓班子带队伍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的重要保证。在此,笔者试结合我院的工作实践,就如何用心抓好“四力”谈点粗浅的体会和看法。
一、提升班子领导力。拿破仑有句名言:“一群由狮子率领的羊群能够打败一群有绵羊率领的狮子。”这句堪称经典的名言几乎是一针见血地点出了领导力对一个单位的重要。所谓领导力就是激发他人跟随你一起工作,以实现共同目标的能力。领导力并不是靠地位、职权而自然产生,而是取决于领导者“领”的能力和“导”的能力。“领”就是本身要有能力,能提出正确的管理理念,能够领得起来;“导”就是能够指导、纠正不符合正确管理理念的行为,使正确的理念能够执行,也就是能够导得下去,让干警将事情做好。具体说来,领导力至少应包括四种能力:
一是前瞻力。就是要比别人看得清、看得远,别人看不见的东西,趋势也好,危机也好,都要提前看到。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跳出事物本身,超乎眼前的蝇头小利。就我院来说,是很注重培养党组一班人的前瞻力的,无论是提出新的管理理念,还是作出一项决策,我们都是既立足于现在,又着眼于将来;既立足于郯城的实际情况,又跳出郯城看郯城;既看到眼前的成绩和荣誉,又注意发现队伍建设中潜在的“暗礁”;既为了创造好的工作业绩,更是为了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和检察事业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决策力。决策是执行的前提,而要决策正确,领导者就不能简单地“拍脑子,定调子”,大耍“不换思想就换人”的“一言堂”作风,而应胸襟开阔,容纳百川,充分发扬民主。为了提升党组的决策力,我院实行“全员管理”,充分尊重干警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和事中事后的监督权,有效提高了决策水平,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亲和力。作为领导,不能以官位压人,而应以人格服人,在严格要求的同时还要营造一种“和谐相处,友好合作”的氛围。为了提升党组的亲和力,我们提出“工作中是上下级,生活中是兄弟”的口号,通过“检察长热线”、跟干警谈心等方式,积极搭建与干警沟通的平台,认真听取干警对领导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困难,及时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干警对领导产生一种可亲可敬之感。
四是毅力。基层检察院由于受当地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制约,在工作中常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但领导力强的领导在苦难面前不悲观失望,而是坚信“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以坚忍不拔之志设法解决问题,克服困难。
二、强化制度执行力。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有了规矩也未必能画成方圆。就基层检察院来说,近年来经过加强规范化建设,每个院制定的制度可以说是详尽而完备,但为什么有的单位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呢,原因恐怕不在制度层面,而在于执行层面,即制度的执行力差。在这个意义上说,一个单位比制度本身问题还要大的问题是执行问题。那么对基层检察院来说,如何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呢?笔者以为,关键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防止执行松紧无度。一些单位在推行制度时往往前松后紧,或者时松时紧。紧的时候,大会讲,小会讲,专人抓,领导自己也身体力行。过段时间又悄无声息了,一切又回到原先的状态。再过段时间,又想起来了,又抓紧。于是,紧—松—紧—松,管理周而复始,毫无起色。事实上,管理是个过程,需要持续不断地、坚持不懈地推进才能见效。既不能吃“催生药”,更不能“剖腹产”。
二是避免执行顾此失彼。对一个单位来说,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管理重点,这是正常的,但是要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不能这个阶段抓这个专项治理,就把其他的制度弃之一旁。管理也要讲辩证法,执行制度可以有所侧重,但不能走极端。
三是领导者要以身作则。领导干部是干警的镜子和尺子,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信念宗旨、工作作风的具体物化。这种物化在干警眼里就是一种示范和导向,是一种无声的命令。但是有的基层院领导在一项制度出台后,只是要求干警去执行,自己不执行,久而久之,上行下效,大家都不执行了,又回到了“人治”。
四是管理者要克服“老好人”思想。在有的检察院,干警违反制度了,管理部门考虑到“人情”、“面子”等因素,经常搞“下不为例”,殊不知经常“下不为例”,容易变成“以上为例”,这样制度的执行力将大打折扣,制度的公信力将不复存在,造成的后果只能是口子越开越大,制度“大面积塌方”。
五是要加强有效监督。有的单位制度出台了,但相应的监督机制却没建立起来,或是没人监督,或是监督的方法不对,加上管理部门不能及时跟进,进行必要的督促、指导,以致造成干警违反了制度却得不到及时处理的局面.
三、增强团队凝聚力。常言说:人是需要有一点精神的,那么对一个团队来说,要想不断保持活力,也需要一种精神、一种共同的“愿景”,即全体衷心共有的目标、价值观与使命,否则,必定使集体中的成员离心离德,难以体验到齐心协力、百舸争流所带来的乐趣,因为制度即使再完备,也有它所不及的地方,而且制度本身也有其弊端,如具有静态性、强制性的特征,干警只知道不该做什么、不准做什么,却不知道应该主动干什么,往往疲于应付。因此,对基层检察院来说,在队伍建设中应双管齐下,刚柔相济,在强化制度执行力的同时,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一提到检察文化,人们往往容易把它与唱歌下棋书画比赛等文体活动等同起来。笔者认为,文娱活动只是检察文化的表现形式之一,不是它的价值取向。检察文化意在创设一种精神,一种理念,一种区别于其他群体的识别系统,如果把检察文化建设停留在建图书室、搞书画展上,则未免流于肤浅和形式。只有后一种意义上的检察文化,才能够通过培育干警集体主义思想、团结协作精神、团队意识等,把理想、信念和价值观趋向融会贯通,在机关起到“粘合剂”的作用,使整个系统在良性循环和不断发展的同时,形成巨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干警紧密团结起来,积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为了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我院党组是花费了一些心思的,经过反复研究,确立了以“快乐检察”为核心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文化建设为依托构筑“文化育检”新的管理模式,以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整体工作发展的思路,将制度与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以达到刚柔相济的目的。在检察文化的熏陶下,干警们产生了强烈的归宿感和自豪感,心齐、气顺、劲足,创新发展检察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
四、提高队伍战斗力。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一支检察队伍来说,是否能“善其事”,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关键就在于是否有很强的战斗力。战斗力何来?战斗力取决于检察队伍的素质,可以说队伍的素质决定着队伍的战斗力。检察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包括我们上面说的“提升领导力、强化执行力、增强凝聚力”也都是为了提高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当前对检察队伍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那么,基层检察院如何提高队伍的素质呢?笔者认为,除了要抓好领导力、执行力和凝聚力以外,还应着重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的指导思想,也是检察机关必须坚持的根本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要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这是每个检察官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
二是要切实抓好人才兴检工作。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是检察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本”,特别是拥有80%的干警、从事80%检察工作的基层检察院,更应该把实施“人才兴检”战略作为检察机关的第一战略。在工作中,在大力引进人才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高度重视“潜在”人才的开发,最大限度地挖掘检察干警的潜能;要破除“官本位”思想,及时、果断地把各类人才选拔出来,用到最合适的岗位;要树立培养和使用人才并重的观念,既重视使用人才,又重视培养人才,积极为人才搭建成长的平台。
三是要选择好提高队伍素质的载体。基层检察院要大胆探索创新,通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干警”、岗位大练兵等方式,为队伍素质的提高搭建平台。在利用载体方面,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和“一阵风”,要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检察队伍的素质结构,培养出一批专家型、复合型、专门型人才。
我院在提高队伍的战斗力方面十分重视,把提高干警的综合素养和综合素质作为队伍建设的总抓手,采取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法庭观摩、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了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检察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劳永逸。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应该大胆探索队伍建设的新理念、新途径,如果能切实抓好“领导力、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队伍建设就一定会取得新的成效。这虽说不上经验之谈,但确实是我们的切身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