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好两个责任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落实好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4月11日至5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一个月内先后6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王岐山指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这是王岐山自去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提出“两个责任”以来,再次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由此可见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实际工作中,怎样落实好两个责任呢?我认为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守责任,敢于担当。各级党委必须深刻领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坚守责任担当,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践行者、引领者。要在其位谋其政,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要抓、该管的要管,碰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遇见矛盾第一时间化解,不当“老好人”,不做“太平官”,不仅要自律,而且要律他;不仅不贪污受贿,也不能失职渎职。另外还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下级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常“扯袖子”,“咬耳朵”、早打“预防针”,敢当“恶人”,避免“亚健康”恶化成“重症病”。
二、负好主责,挂帅出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就在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高度,创造性地提出了“两个责任”新思想新理念,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提升了新境界、开创了新局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要负主责,既挂帅又出征、既带头又监督,要全面构建党委落实主责“不松手”、书记带头执行“不甩手”、纪委查案办案“不缩手”、党委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共携手”整体联动、统筹协调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在执行“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勤政廉政善政、密切联系群众、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发挥表率带动作用。将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站好自己的“主班岗”。
三、以上率下,正确用人。落实责任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班子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班子带头不做;落实责任要科学民主,班子内部要敢讲真话、实话、管用话,要敢说提醒的话、批评的话、刺耳的话,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让好人主义、投机主义、功利主义没有市场。导向要正确,要对照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强化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坚持党委把关和民主推荐并重,用人导向和用人标准并重,“底线”约束和“高线”提升并重,选人用人和知人识人并重,选拔任用和科学管理并重,健全完善科学透明、公开公正的用人机制,让拍脑袋、拍胸脯、拍屁股“三拍”干部无处可逃,让唯分、唯票、唯学历、唯gdp“四唯”现象销声匿迹,让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得到重用。
四、强化监督,提高实效。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不断完善科学议事、民主决策、事务公开的规则和程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既要有“伸手必被捉”的自警,更要有“用权受监督”的自觉。要关口前移、惩防一体、标本兼治,不断完善监督预防体系,架起“高压线”、通上“高压电”,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工作实施风险评估机制,从决策到立项,从推进到实施,强化全程监督、同步跟进,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安全有序。要提高监督实效。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把提高监督实效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权力制约的重中之重。突出监督主体,对“一把手”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无论是用权还是用钱,无论是说话还是办事,都要严格要求、铁律约束。严格责任追究,有责必问、有错必纠,使权力监督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干部的“安全区”。
五、抓早抓小,铁腕反腐。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要始终坚持铁腕反腐、“零容忍”,保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抓早抓小。古人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惩贪治腐、激浊扬清,要从眼前问题抓起,抓早抓小抓苗头。反腐败不是毛毛雨,抓作风也不是一阵风,要在“常”“长”二字上下工夫,既要打改进作风的攻坚战,又要打改进作风的持久战,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一锤地敲下去,把抓作风建设变成常态,发现反弹立即严肃处理。
六、回归主业,推进“三转”。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纪律检查的领导机关,是“监督的监督”。党委按要求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支持纪委严格执纪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保证。要增强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明确监督执纪、查办案件主业,集中火力打“虎”灭“蝇”反“四风”,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建立健全加强纪委监督责任的体制机制,不断创新纪委监督方式,完善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机制,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经常性监督,探索对纪委监督责任的再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纪委监督责任履行的规范性和公信力。通过进一步强化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地位,明确纪委的监督主责,提高纪委的监督能力,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聚焦主业,突出主责,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保障。
只有正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关系,既不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以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揽纪委的监督责任。健全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加强主体责任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同考虑、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才能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