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建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省人大《山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和精神,逐步建立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基本原则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以国家、省、临汾市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为依据,按照“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综合治理、优质服务”的要求,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政府统一领导与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有关部门的分工协作机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发挥各自的管理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条块结合、共同管理的原则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及其他个体工商户应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凡与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及其他个体工商户,每月30日前应向乡、街道办事处通报流动人口变动情况。
(三)群众参与原则
村、社区、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个体私营企业和专业市场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单位,教育和引导流动人口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努力提高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四)定点服务原则
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按照国家、省关于流动人口定点服务约要求.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二、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工作职责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要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实行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共同管理,综合服务。
(一)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1、协助党委、政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部门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
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工作计划,指导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定期向党委、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
3、组织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的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4、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考核工作,掌握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动态,按时完成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上报任务。
(二)有关部门职责:
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有关部门,包括公安、工商、劳动就业、卫生、房管、市场管理、教育、城建等部门,要将流人口计划生育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列入本部门岗位工作作目标责任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共同履行好以t职责:
1、核查婚育证明。
各有关部门在审批成年流动人口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
许可证等证照和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子女入学、就医等服务时,应将核查其现居住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作为一项审核内容;对持有未经查验婚育证明者,应告知其到现居住地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
2、通报情况。
各有关部门在每月30日前,应将成年流动人口基本情况通报给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3、通知催办。
对没有婚育证明的,告知其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下达催办通知书。
(三)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是:
1、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组织有关单位定期为已婚育龄人员进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及其他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收集、整理计生、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反馈的流动人口信息,分辖区及时反馈到各村、社区。
4、汇总所辖区各村、社区上报的流动人口信息,并将变动情况和服务情况.及时上报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5负责为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的有关证明。
6、与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建立联系,及时与流动人口户籍地相互沟通已婚育龄流动人员的避孕节育及生育情况。
(四)村、社区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基层单位,是掌握和反债流动人口服务需求信息及落实情况的源头部门,其职责是:
1、在登记流动人口本人身份、家庭及随从少之员情况的同时,做好成年流动人口的婚姻状况、生育和避孕节育情况登记,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档案。那一世范文网
2、对照核实乡、办事处反馈的流动人口信息。
3、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宣传咨询和避孕药具发放随访等服务。
4、为流动人口出具办理计划生育有关手续的情况证明。
5、每月向乡、办事处汇总上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报表。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办)、村(社区)要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配好、配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管理员,收集汇总信息,开晨经常性的培训活动
(二)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各部门在开展自身业务时,要做好流动人口信息收集、整理和登记工作,并定期将掌握情况向乡、街道办事处通报。乡、街道办事处将有关情况汇总整理,及时反馈给村、社区。由村、社区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各种信息统一汇总,并逐级上报给乡、街道办事处、市计划生育流动八口管理部门。
(三)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各有关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时,应与计划生育部门加强联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内容融入其中。每年定期组织有关人员,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清理和治理活动,解决流动人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加强监督与考核
坚持按“简化考评、重点引导、强化激励’,的原则开展年终考评。对各有关部门,主要是考评其履行目标管理责任、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情况。对各街道,重点是考评流动人口是否落实属地管理、社区服务、流动人口专管员发挥作用的情况。各乡、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力度,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努力通过考核评估制度的不断完善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提供更有刀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