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消”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全面落实《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和《省29个贫困县(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工作实施办法》提出的项目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做好项目工作,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项目工作目标
㈠孕产妇死亡率控制为零。
㈡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为零。
㈢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
㈣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内。
㈤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㈥产前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工作要求
㈠乡(镇)人民政府成立“降消”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项目工作的领导与实施。各村成立以村支书任组长,妇幼保健员、乡村医生为成员的孕产妇转运小组。乡镇领导小组和村转运小组以乡镇人民政府文件下发上报。健全乡村两级妇幼保健网络,按照县政府“三员合一”的要求(村妇联主任、计划生育信息员、妇幼保健员)确定妇幼保健员,明确工作职责、督促开展工作。
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
㈢组织召开由村支书、村主任、村保健员和乡村医生参加的“降消”项目工作会议,传达精神、宣传政策,安排工作。
㈣各乡镇沿公路主干道刷写固定性标语3条以上。每个村至少要有2条固定性标语。
㈤督促村委会、村卫生室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降消”项目政策宣传活动、创办一期妇幼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栏。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村干部及所有孕产妇手中,确保村干部、农村孕产妇对“降消”项目政策知晓率达100%。
㈥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使辖区内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达到项目评估标准,为辖区内孕产妇提供良好的住院环境。
县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
代表: 代表:
二〇〇八年 月 日 二〇〇八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