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选贤任能的用人机制第2页
工作条例》,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实行全过程监督。要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凡是群众反映的内容具体、情节严重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要严肃查处违反干部人事制度法规的行为,建立并完善推荐、考察、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责任不明确,出现用人失察失误无人负责、难以追究的问题。第四,建立健全竞争和更新机制,促进干部奋发工作,能上能下。干部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困扰我们的难点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上”和“下”两个方面着手。在“上”的方面,要引入竞争择优机制,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在推进“下”的方面,要下决心建立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明确规定干部连续任职及担任同一职级领导职务不能超过最高年限,任职期满后,除提拔、交流的以外,可以连任的办理连任手续,符合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既不能连任又不到退休年龄的,改任非领导职务或离职分流。要对新提拔的委任制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抓紧建立领导干部的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研究制定不称职干部的具体认定标准,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力度,对经组织考核确系不称职的干部,应采取免职、降职、待岗、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多种办法予以调整。
四、三点建议
第一,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改革的精神,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
第二,加强横向交流。组织经常性的研讨会,对如何解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探讨、交流。
第三,加强制度化建设。武汉市作为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城市,有许多好的作法和成功的经验,应该形成全面、系统的制度。
最后,衷心感谢市委组织部各位领导来我区指导工作,并恳请各位领导对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提要求,我们将以宣传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创新,努力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