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之我见
农村财务问题一直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关系到农村稳定的最敏感的因素之一。多年来,各级农经部门就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财务管理、推行民主监督等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摸索出了“村会计集体办公”、“村账乡代管”等一些好的做法。但在实践中,由于缺乏有效和有力的长效机制的保障,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前清后乱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
一、目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会计更换过程中,换人不交账,形成“节节账”。有的村是近两、三年,三、五年内不交接账务,有的村干部换了三、四任,任、任不交接账务。为什么会形成“节节账”?原因有三个:一是村上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后,新任领导在原任会计没有违规、违纪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也不按有关规定程序产生新的会计,而是强行撤换,指定自己认为放心的可靠的人担任会计,这样原任会计因不服而不愿意移交账务形成“节节账”;二是在正常的会计和干部换届过程中,因村组债务负担过重,新任领导班子怕受瞀乱,而不愿意接账形成“节节账”;三是在正常的会计更换过程中,由于长时间没有给会计发工资或是会计手中的经济手续没有处理到头而造成迟迟不交账,形成“节节账”。
(2)账务不公开,收支不同群众见面,或者为应付检查,避实就虚,账务公开流于形式,民主监督制度不落实。目前全县大多数村上都设有民主理财小组,有近74%的村也稿了财务公开,但真正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公开的,只有高阳等少数乡镇,占不到全县总村数的20%。绝大多数村组的民主监督和财务公开流于形式。有的是为应付检查,临时公开一下,有的是群众反映强烈,在有关部门催促下才公开,还有个别村近10多年来就没有公开过。从公开的内容来看,大多是农户欠集体的或其他有关村上的一些基本情况、政策知识等,而对于村上的收支情况、大型工程建设和筹资筹劳使用情况等群众普遍关心的,也是财务公开中应当必须公布的核心内容却避而不公开,群众意见很大。
(3)不按规定的财务程序办事,村干部直接插手管钱管物,坐支收入,使财会人员形同虚设。有的村干部把收入的钱不入账,直接用于其他开支,形成“坐支”,有的长期使用或借用村组集体资金,两、三年不清理手续,还有的一手管票,一手管钱,收支无计划,审批无制度,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更是形同虚设。这类问题的产生,多数是因为村干部缺乏必要的财经法规知识和会计基本常识,不懂得资金收支的账务处理程序和有关时限要求,主观上无意识地违反了有关财经法律法规,造成村上财务管理混乱;还有个别村干部明知道该怎样做,但为了个人私利或少数人的利益,主观上有意摆脱村财务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搞暗箱操作,有意侵吞村组集体资金。
(4)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低。现在有超过40%以上的村会计对现行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程序不了解、不掌握,有的长期采用单式流水账,只简单地记录现金的收支,对其他会计核算内容不记录、不核算,不能全面地反映和监督村组集体资产的全貌;有的继续采用“收付实现制”做为账务处理基础,村组集体的债权、债务不挂账,形成内部往来混乱,欠人和人欠手续不清,债权债务不明;还有的个别村会计根本就不记账,形成“包包账”。
上述问题的存在,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干群矛盾突出,群众上访不断;更有甚者,农村财务问题在个别地方已经成了争夺农村基层政权的导火索和武器,成了农村不稳定的主要因素,已经到了不治理不行、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二、什么是“村账乡管县监督”
目前,农村财务管理的基本模式有三种:一种是村账村管,一种是村会计集体办公,一种是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我们现在倡导和推行的是“村账乡管县监督”的管理机制。那么什么是“村账乡管县监督”?具体讲,就是在坚持村组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在各乡镇农经站内设立“村级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村级两税附加资金、筹资筹劳资金和拨付到村组的各类财政性资金。管理中心根据村数多少和业务量大小,设立专职会计1-2名,专门负责村级的会计事务。各村只设一名报账员,其他财务人员不再设立。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规定,每半年公开一次账务,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事项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年终由县农经部门负责对管理中心的账务进行审计。会计档案按一村一柜的形式统一由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经济业务发生后,首先由村民主理财小组进行事实审核,无误后,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经村领导审批,由村报账员报送村级财务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进行法规审核,并加盖账前审核章后由专职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我县从4月份开始,在平路庙乡进行“村账乡管”的试点工作,同年10月15日,县委、县政府在平路庙乡召开全县农经工作会议,会议出台了《中共蒲城县委蒲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蒲发[]13号)、《中共蒲城县委办公室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蒲城县农村财务集中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蒲办发[]22号)两个文件,鱼茂胜副县长作了专题安排,要求到底24个乡镇全部实行“村账乡管县监督”的账务管理机制。到目前,全县已到位运行的有平路、龙阳、龙池、永丰、陈庄、贾曲、坡头、高阳8个乡镇,正在筹备运行的有兴镇、三合、城关、东陈、孙镇、荆姚等6个乡镇(主要因办公场所问题暂时没有运行)。
三、推行“村账乡管县监督”的依据
“村账乡管”是广大群众和基层农经工作者不断探索出来的、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机制,在一些地方,也经过了由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具有很强的群众基础。而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为推行“村账乡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1、《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3月27日)中明确指出:“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加由农业税征收机关与正税同步征收,实行乡管村用,由乡镇经营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只能用于村级组织正常运转需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平调”。2、《陕西省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加管理使用办法(试行)》(陕政发[]22号)第二条规定:“两税附加属集体所有资金,由乡(镇)财政(农税)所征收后,按比例足额划转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由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按村建账,纳入村集体财务管理,专款专用”。3、《中共蒲城县委办公室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蒲城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蒲办发[]09号)规定:“征收的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属集体性资金,全部用于村级开支,实行乡管村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由乡镇农经站监督管理。村级各项开支要实行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和上级审计”。4、县政府转发市政府《关于推行村有乡管理统一结算。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蒲政发[]20号)也明确要求村级财务要推行村有乡管统一结算的财务管理机制。也就是说,随着农村税费改革,中、省、市、县都要求村级财务实行“村账乡管”的管理机制。这些都从政策方面为实行“村账乡管”提供了依据和支持。另外,从各地的实践来看,“村账乡管”已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如《人民日报》7月专题报道了湖南衡阳的“村账乡管”的经验;《新华每日电讯》(5月15日)报道说岳阳“村账乡管”后财务不混乱了、干部不乱花了、干群关系好了;《经济日报》(8月12日)以“农民的呼声:打开村账暗箱”为题报道了吉林省吉林市“村账乡管”的情况;《陕西日报》()就省内西安市阎良区、白河县、合阳县等县市的“村账乡管”也做了经验介绍。从政策和实践两个方面不难看出,现在推行“村账乡管”不再是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不是说的问题,而是干的问题。
四、推行“村账乡管”的意义
首先,“村账乡管”从机制上避免了换人不交账的“节节账”、账目不清的“包包账”、村干部直接插手管钱管物、财务不公开等问题的发生,是税费改革后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的现实要求;体现了正确处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方针,能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农村生产力;是广大群众和基层农经工作者的创举,是现阶段农经干部实践“三个代表”和与时俱进精神的体现。其次,推行“村账乡管”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我县试点的平路庙乡来看,因推行村账乡管、压缩村级财务人员9人,年节约费用1.2万元。从全县来讲,全部推行“村账乡管”后,村级财务人员将从现在的661人压缩到373人,减少288人,减幅达44%,每年仅人头工资就可节约近40万元,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推行“村账乡管”可以有效化解农村的基本矛盾,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保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当然,也有一些干部从村民自治的角度出发对推行“村账乡管”提出异议,我们认为,“村账乡管”与村民自治并不矛盾,实行村账乡管的前提是“三权不变”,即资金的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不变,“三权不变”就保证了村民自治的权力完整。现在我们不能无视村级财务的混乱而一味地强调村民自治,摆脱政府的有效监督和规范。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帮助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更好地实行村民自治。当前党的农村工作的中心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农村财务管理也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凡是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农民增收和有利于农村稳定的办法,群众满意和拥护的办法,就是好办法,也就是说,推行“村账乡管”已不再是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不是说的问题,而是干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