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赋税时代凸现乡村主体自主能力
农业税的取消,对农民来说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具有政治、人文意义。农村干群关系由赋税征缴变成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上级政府领导基于赋税对本部门和个人利益的作用而控制下级干部的基础不复存在,插手村干部任免和村委会工作等行为势必减少,乡村干部的工作重心由“催粮催款、刮宫引产”转向乡村建设,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通过各种方式向农村输送物质资本,开展乡村建设。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内容不仅关乎经济,还关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不仅有赖于政府的领导和政府财政的支持,更主要还是要靠作为乡村主人的村民自己,即所谓“上帝助自助之人”。乡村开始进入农民自主、乡村自治时代。
自治的前提是主体要有自主能力,自主权利运用的程度和效果取决于自主能力。自主能力对外表现为独立的是非判断能力、选择能力、争取和维护权利能力,对内表现为自我认知、自我约束能力。它是精神素质的一部分,是人在超越了生理需求阶段后所凸现的一种能力。毋庸讳言,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长期的小农生产方式的制约和几千年封建奴役文化的残留,农民经济状况差、文化素质低、缺少实践锻炼等等,造成我国农民的人生需求始终停留在饮食男女这一最低层次,缺乏超越性精神追求。目前我国农民在承担乡村主体这一社会角色时的自主能力虽然较过去有大幅度加强,但整体上还比较弱。表现为比较注重个人利益、物质利益、眼前利益,缺乏公益心和公共利益维护、公共产品建设能力。譬如而今乡村实行一事一议制度搞建设,总有人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拒绝参加,甚至对积极出钱办公益的热心人冷嘲热讽。大家都奉行明哲保身哲学,不愿得罪人,对这些没有公益心的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使一事一议活动难以开展,部分乡村因此取消了一事一议制度。湖北省大悟县新城镇魏湾村前几年村里收过两次“一事一议”的费用,因收不起来,反而惹了不少麻烦,后来村里便停收了。,县里修乡公路,要求农民承担三分之一的费用,村里便要求农民人平集资10元。按这一标准,村里应集资8860元,结果全村只收了多元,最后大部分钱都是镇上出的。(《农村新报》-04-02)缺乏公益心和公共利益维护、公共产品建设能力,加上或多或少的自主焦虑心态,除影响公益事业的兴办外,还导致以下几种后果:第一,对地方政治、群体利益不忘初心。少数村民在村干部选举中见利忘义,拿选票当儿戏,谁给他钱物就投谁的票。村干部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监督和约束,给村干部胡作非为、贪污腐败和有关部门向农民乱收费以可乘之机。以致时至今日,借征收农业税而搭车收费的途径被斩断了,仍有一些地方和村组干部胆敢向农民摊派报刊征订费,截留种粮补贴,乱收费。现在城郊乡村土地大量变卖,环境污染严重,跟农民抵制不力有很大关系;第二,乡村地痞强人缺乏制约,横行霸道,暴力规则仍在一定程度上通行。如有的乡村强人抗旱时抢水、偷水,排涝时只顾自己往别人田排,不让高处田排水。势单力薄、老实巴交的农民处处受欺压,交了水费却享受不到水利的益处,种田只能望天收。对此少有人出来主持公道。这种现象又反过来影响了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第三,劣币驱逐良币。当一个乡村的某一产业比较兴旺时,总有些人以劣充好,强买强卖,其他村民要么同流合污,要么听之任之,鲜见联合起来捍卫该产业的信誉,保住自己的生财之道,好不容易有了市场知名度的产业往往很快变得臭名昭著。凡此种种,造成农村人文环境落后,限制了人力物力资源作用的发挥,阻碍了农村社会的文明进程。
有什么样的农民就有什么样的乡村。乡村要解决公共产品供应不足和无效的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能单纯依靠政府集中控制或个人独立行动,只能依靠农民建立的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制度的设计和运作。自主组织有效运作的关键在于社会资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有效结合。目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不足或无效,主要不在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不足,而在于由信任、互惠规范和参与网络构成的社会资本的缺乏。农民的自主能力在此时显得既关键又稀缺。另一方面,乡村建设过程也应该是农民素质不断提高、自主能力不断增强的过程。农业结构调整初期,农民普遍盼望政府部门提供生产信息和农产品销售服务。经过几年的锻炼,现在农民都习惯了“不找市长找市场”。因此只要通过学习和实践,自主焦虑心态是能够很快消除的。经过十几年的村民自治实践,农民对村民自治的认同度和参与积极性大大提高,政治鉴别力和实践基层民主的能力显著增强。村委会选举期间,一些地方外出打工人员纷纷回家投票,有些地方的村民为保证选举的公平、公正,还不惜出上几百元钱对选举进行公证。这些新兴的、可喜的现象证明,只要环境适宜,自主意识和能力就会像春天的种子一样发芽生长。
当然,要从根本上扭转农民注重个人利益、物质利益、眼前利益的倾向,将农民的需求重心提高到超越性精神追求层面,还需要一个艰苦长期的过程。对此,我们要有明确的目标,将培育农村社会资本、提高农民自主能力作为农村零赋税时代的工作重点,制定明智的政策,积极创造条件,解放农民,扶助农民。
首先,文化素质是一切精神素质的基础。应解决目前社会反响强烈的教育不公正问题,增加农村人口受教育机会。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增强农村教育的经济促进功能,解决农民现阶段经济技能差、收入低的普遍问题,提高农民受教育的积极性。
其次,促进村民自治工作健康发展。对村委会选举、村民自治既要反对操纵干预,又要反对漠不关心,放任自流,应该加强引导和管理,尤其要杜绝村民选票换钱和村干部以权谋私行为。村干部无法用权力寻租,村民的选票就不可能换钱参与分租,“草根民主”才能走上正轨。为了保证湖北农民在今年月的第六届村委换届选举中选出自己满意的当家人,省民政厅将推出四大创新举措:引入司法公证程序,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司法监督;“海选”候选人之前,村民可以自荐报名;通过投票站“海选”确立候选人;候选人提名后可在选委会的监督下开展自我宣传和竞选。这四大举措进一步完善了村委会选举程序。除村委会选举外,政府要以逐步实现村委会工作的民主化、法制化为目标,加强对村干部的行为表现、村委会日常工作的开展、考核评估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委会工作规划的制定和落实,对村委会实行有效监督。在此基础上扩大村委会的自我管理权力尤其是惩戒权。
第三,积极帮助农民建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鼓励农民建立一些自娱自助的自主组织,如防盗协会、用水协会、环保协会、老人协会等等,增加这些组织及村委会的自我管理权力,强化他们的自治功能,使农民通过组织活动的锻炼培养,增强自主能力。湖北省云梦县道桥镇部分村组织本村有名望、有经济实力、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成立村公益事业促进委员会,是新形势下发展乡村公益事业的一个比较好的尝试。
第四,农民物质和精神双重贫困、农村相对落后的根源是信息拥有量小,流通更新慢。加快发展农村的交通、通讯产业特别是网络通讯产业,降低产品和服务价格,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乡交流,增加、扩大农民的信息流通渠道,对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其自主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