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村级组织民主治理新模式经验材料
创新村级组织民主治理新模式经验材料
近年来,市针对村民自治过程中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难发挥,村“两委”关系难理顺等比较普遍的问题,围绕“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目标要求,探索实行“村党组织领导、村代会决定、村委会实施”的村级民主治理新模式,积极破解农村民主自治上存在的问题,从体制和机制上改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种组织的领导,使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具体化、程序化、民主化,从而获得了在村民自治活动中的主导权和影响力,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协调推进发挥了重要的组织和机制保障。,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24.6亿元和5541元,分别增长10%和17.2%;投入1亿元启动了118个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创新村级组织设置形式,村党组织从体制上融入村民自治
更好地实现村党组织对村委会的有效领导,使村“两委”工作更加顺畅,扩大基层民主,是市推行村级民主治理新模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以地方党委、人大、政府三者之间“党委领导、人大决议、政府执行”的政治体制为蓝本,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农村实际,对村党组织的工作职能、领导方式进行了重新设计,构建了村内重要事务由“村党组织领导、村代会决定、村委会实施”的村治框架。一是改善村治结构。将村民代表会议改建成经常性议事组织,村代会成员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代表共同组成,通过村民会议或户代表签名对村代会进行授权,对村内重要事务实行民主决策。村代会的成立,使议事决策的参与者更加全面,结束了农村民主治理“两权”分立的局面,有效缓解了村“两委”之间的矛盾,在让民作主的同时,村党组织以村代会为载体对村委会进行领导。二是实现有机融入。村代会成立后,在乡镇党委的支持引导下,村党组织负责人通过竞选成为村代会主席,党员通过竞选成为村民代表,并积极将有能力、有素质的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发展成为党员,确保村党组织通过村代会最大限度地融入村民自治。村党组织书记以村代会主席的身份召集并主持村代会议事,党员以村民代表的身份响应村党组织和村代会的决议,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非党村民代表贯彻落实村党组织和村代会的决议。党组织书记兼任村代会主席,使党对村民自治的领导有了有效的实现途径,改变了以往村里有村民代表却没有“头”的局面,同时也解决了过去往往由被监督者村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的不良局面。目前,全市已成立村代会的96个村全部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代会主席,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到村民自治中。三是实施依法领导。村党组织在思想、政治、组织上对村委会实施领导的同时,以村民自治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托,发挥村代会的作用,通过领导村代会实施对村委会的领导,提高了领导的强制性,有效促进了村内重要事务的决策落实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完善村级议事规则,村党组织从村务决策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发挥村党组织在村级重要事务中的决策作用,筑牢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是市推行村级民主治理新模式的核心所在。为确保村党组织在村务决策上发挥主导作用,市专门制定下发了《市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对村级议事程序进行了规范和完善。一是收集民意形成初步方案。村党组织收集党内意见及党员反馈的群众意见,村代会通过村民代表收集民意,村委会直接收集群众意见,三方面意见汇总后,一般性事务反馈给村委会处理,重要事项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形成初步意见后,再由村党组织书记牵头召开三方联席会议确定初步方案,确保了村党组织在议题的提出上发挥主导作用。二是初步方案反馈村民。由村代会主席牵头组织村民代表召开会议,向村民代表通报初步方案,由村民代表将其反馈给村民,向所联系农户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外出务工或经商的农户,由联系这些农户的村民代表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并征求意见。新安镇西安村在筹资建设村内休闲广场等公益事业时,村代会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外出村民进行联系,赢得了他们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有410多名外出人员主动捐款50余万元用于村内建设。三是根据民意形成议案。村党组织书记组织召开第二次联席会议,根据村民代表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初步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议案并确定召开村代会时间。四是表决形成决议。由村代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村代会,将议案提交村代会表决,决议经村代会成员举手或投票表决通过后,并在《村代会会议记录簿》上对表决事项加盖名章认定,决议在村内公示。通过让民做主,村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明显增强,有效解决了农村议事难问题。,全市成立村代会的村议成各类事项358项,比多议成122项,其中5个多年未议成事的村,议成了修路、灌渠整修、清淤等7件利民实事。
三、加强监督管理,村党组织从决议落实上把握村务运行
落实好村党组织和村代会的决议,推进新农村建设,是标志村级民主治理新模式成功推行的关键。为解决村“两委”班子错位、缺位、越位等问题,确保村内重要决议能够更好的贯彻落实,市分别对村党组织、村代会、村委会的权责进行了界定,并加强了村党组织、村代会和村民对村委会的监督管理。一是明晰各方职责。在《市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中,明确规定村委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执行村民会议(村代会)决议,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乡镇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委会围绕村代会形成的决议,拟定工作措施、编制资金预算、落实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形成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再提交村代会表决通过后执行。在执行决议时,村委会负责宣传发动、疏导解释、人员调动、资金组织、日程安排等工作,确保决策事项落到实处。村党组织和村代会支持和帮助村委会执行决议,并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二是建立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村委会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代会汇报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效果,分析研究决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补充完善实施方案。在执行决议时,遇有特殊情况,村委会随时向村党支部和村代会汇报,确保决议执行符合群众意愿,不出纰漏。海南乡北拉古村修建村内水泥路面,村民在筹建过程中反映主路修6米宽不便于秋收时错车,应加宽1米。村委会及时将这一意见报告给村党支部和村代会,经村代会再次研究,追加投资将村路修建为7米宽,进一步方便了群众。三是实行重大村务全程监督制度。村内凡有重大村务,均由村党支部推选党员、村代会推选村民代表联合组成重大村务监督小组,分别向村党支部和村代会负责,对村内重大事项全程监督,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代会汇报,确保决议的有效落实。,市在建设20个村级组织“六位一体”活动场所过程中,全部建立了工程监督小组,确保了活动场所建设的质量和工程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