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课题综合报告第2页
、有事无处办、有难无处解的情况,通过建立健全领导联系点制度、村民情接待服务机制、乡镇办事全程代理机制、民情联动解决机制等措施,构建村、乡(镇)、县三级立体式为民服务机制,有效地转变了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受到群众欢迎。三、新形势对党的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在当前社会转型这个特定时期和背景下,党所处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既给党的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创造了新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并对党的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一)科学的执政意识对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执政意识,主要是指党的执政地位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在党的组织和党员头脑中的反映,是执政党的精神支柱。实践证明,执政意识的强弱决定着执政党的前途和命运。强化执政意识,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前提。在执政意识方面,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危险倾向:一是有些基层党组织缺乏“长期执政”忧患意识,没有执政的危机感,对执政规律缺乏科学的认识;二是有些党员干部没有“执政”的概念,认为自己是“为共产党打工”,他们把个人“从政”仅仅看成是一种职业,一种谋生手段,而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执政”岗位上工作;三是有些同志出现“信仰危机”,得了执政“疲软症”,认为共产党能否执政无所谓,只要能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管什么党执政都可以,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巩固问题,对此决不能含糊和掉以轻心。
(二)重大的执政使命对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时期基层党组织的执政使命,就是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调查中发现,我市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履行执政使命方面,与群众的愿望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基层党组织对科学发展观理解不深、不透,在发展过程中脱离实际追求个人政绩,有的甚至劳民伤财;二是有的党组织满足于“看摊守业”,缺乏闯劲和创新;三是有的村党组织书记“双带”能力不强,其中有相当部分还比较贫困,要靠群众帮其致富,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温州发展的内在动力。
(三)严峻的执政环境对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执政环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对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体制的影响,已经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比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加速向经济发达的中心镇集聚,但这些中心镇的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缺失,权责不匹配;而经济欠发达乡镇、山区乡镇人口逐步减少,计划生育、民间纠纷调处等工作量也随之减少,这些乡镇出现职能过剩现象。这些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乡镇体制与执政环境不相适应。另外,我市在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新问题。比如,人多地少矛盾特别突出,由此带来的要素资源供给紧张、生态环境逐渐恶化、人口负担过于沉重等问题也十分突出。面对这些情况和问题,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群体性事件将会进一步增多,进而危及社会稳定。
(四)薄弱的执政基础对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关键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当前,我市基层党组织无论在自身能力、工作手段还是领导体制等方面,都明显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从党组织自身看,农村人才奇缺,尤其是一些贫困村青年大量外出,村党支部出现“老”、“弱”的现象;有些企业党组织书记身兼数职,对党建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从党员素质看,有些党员、支部成员出于自身或小团体利益的考虑参与甚至领头集体上访;从党员教育管理看,党员教育内容与党员思想实际差距较大,缺乏针对性,出现“言者不自然,听者不耐烦”的现象;党员跨地区、跨行业流动性增大,出现流动党员“难管理”、“管理难”的现象;党员短期出国出境旅游,需要办理保留党籍手续,有流于形式之嫌,等等。所有这些,都将影响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发挥。还有,近年来农村“大款”干预村级选举或村务的现象频频出现,农村**、宗派势力的影响增大,这对党的执政地位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五)民主的执政方式对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民主政治在基层建设进程中日益加快,深入人心,群众对执政方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与部分基层党组织现有的执政方式,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落差。比如,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民主意识不强,政策法制观念淡薄,依法执政水平低,仍然沿袭着传统的运作方式,存在以党代政、党政不分、以权代法的现象;部分村党组织书记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独裁专断、盲目决策,“人治”色彩浓厚,混淆了和村委会的职能,过多干预了村民自治组织的良性发挥和村民的自主性;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没有及时树立文明服务的意识,工作态度恶劣粗暴,党群干群矛盾比较突出。所有这些,都对基层党组织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四、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的对策措施
政党的执政愿望和要求是与“生”俱来的,这种要求只有在执政能力提高到一定程度,并且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获得人民的认可,才能成为执政党,达到执政目的,从而实现自己的政治纲领或政治目标。《决定》指出: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政党执政后,其执政能力与党所处的环境和条件是紧密相联的,而且执政能力必须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断加以提高,因此,党的执政能力是与时俱进的,必须不断地适应新的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党的基层组织作为执政体系的基础,更应与时俱进,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一)开展执政意识专题教育,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努力为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夯实思想基础。在现行的行政体制下,基层组织虽不制定大政方针,但具体贯彻这些大政方针并在实践中为大政方针的发展与修正提供动力和依据;基层组织虽不直接提出立法建议,但可以提出有关党的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并通过组织程序传递到党的决策机关;基层组织虽不直接向党和国家推荐重要干部,但享有推荐这些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基层组织虽不具备更大层面的组织动员和作用发挥,但要直接向党员和人民群众进行思想宣传,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总之,基层组织在党的执政上始终处于基础地位,其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也是不可否定的。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我们建议,要在全党深入开展执政意识的专题教育活动,使各级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执政意识,切实承担起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带领群众的职责。我们认为,增强执政意识,主要包括执政兴国的发展意识、依法执政的法治意识、执政求进的创新意识、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执政固本的基础意识、执政图治的忧患意识等。
(二)紧紧抓住发展这一主题,不断加快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努力为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夯实物质基础。基层组织工作千头万绪,但说到底还是为了促进发展。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对于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基层组织应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提高统筹发展的本领,追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要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议全国人大要从法律上明确乡镇作为一级基层政权应有的地位和职权,使之具有与其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事业和行政工作的职能、职责相适应的执法主体资格,让乡镇政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二要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采取“放、改、撤、并”的办法,调整基层站所的布局。同时,要区分不同乡镇的实际,实行分类指导,经济强镇要按照中小城市的发展方向来推进改革和发展,赋予乡镇政府以城市管理所需的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和政府职能;人口稀少的边远山区乡镇,要裁减政府人员,弱化政府职能,组成“看守型”政府。三要调整完善乡镇财政体制。按照公共财政管理新框架的要求,建立符合乡镇实际的财政管理体制。新的乡镇财政体制必须以调动乡镇聚财、理财积极性为前提,增强乡镇发展后劲。
(三)建立为民服务长效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努力为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夯实群众基础。党的基层组织直接面对群众,处在做群众工作的第一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得好不好,工作成效大不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不强,都要以群众利益的实现程度来衡量和检验。因此,各级基层党组织必须切实增强执政为民的意识,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当前基层组织应建立“以乡镇为基点,上拓机关、下延村居、横联站所”的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其中,乡镇要实行分类指导,大镇强镇要建立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中等乡镇要建立接待室,负责对群众来人来电的接待、交办、协调、督办和回复工作;小乡镇只需建立接待员制度,主动为农民和企业排忧解难。机关特别是基层站所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存在的问题。村居要依托村两委建立民情接待室,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服务,真正达到便民、利民、为民的目的。总之,只有不断创新联系群众的载体,规范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才能不断扩大执政的群众基础。
(四)坚持树立“关键在人”的思想,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努力为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夯实人力基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能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关键在于广大党员干部是不是得力。在农村基层,重点要建设好党员、村干部、乡镇干部这三支队伍。
1、建设一支积极干事、实践能力强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一要在选人机制上有所突破。目前,农村特别是贫困山区选不出人才、留不住人才。突破这一难点,关键是要解放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