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关于变更广东A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额度授信条件的请示第2页
押+保证土地价值3364万元和房地产4619万元 价值400万元土地使用证梅县洁源水电有限公司梅县光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1200质押+保证梅县光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电费收益权a投资+洁源
广东a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000抵押+质押设备值10451万元,收费权利值100000万元。
合计51000
(三)加强监控和贷后管理。
1.我分行信贷经营部门密切关注企业资金调度动向和账户开设变动情况,全面掌握关联公司情况以及关联交易,及时发现影响贷款偿还的不利因素,采取措施,确保我分行信贷资金安全。
2.通过多方面、多渠道,进一步了解主营业务产品市场需求、国内中大型同类企业市场细分、价格走势等情况,为信贷决策提供准确科学无误的依据。
3.及时了解a集团及其对下属公司整体财务结构变动、财务核算体制变化情况,发现不利于信贷资金回收的变化因素,及时采取有关措施,保全我分行信贷资金。
4.加强系统内信息沟通,共同监督企业经营,共同防范风险。
六、请示事项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一定的长期贷款偿还能力,但是短期贷款偿还出现困难。根据以上分析,我分行拟给予a投资贷款偿还一定期限缓冲,以有利于调整生产和资产结构,加快经济效益的产出。据此,我分行拟变更授信条件(2)为:“(2)a投资一般额度授信为51000万元,其中广东a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40000万元,广东a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部6800万元,梅县光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1200万元,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其中广东a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梅县光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和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2年内全部退出。”
其它条件不变。
恳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