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社整改实施策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40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府发〔〕20号)精神,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合作制原则和服务“三农”宗旨,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加快发展,着力提升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全省发展合作经济示范县质量,巩固企业重组改革、农村现代流通“六大服务网络”成果,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和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坚持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方式转变,实现经营性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的全面体现,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二、总体目标
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的机遇,加快构建我县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在三年内实现每个乡(镇)有超市2-4家,60%的行政村有农家超市,达到服务功能齐备,连锁经营配送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在五年内50%的行政村建立起社区综合服务社,做到经营管理规范,作用充分发挥。积极引导农民建立特色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三年内规模开发、合作经营米城贡米、乌梅、安云红辣椒、天禾茶叶、生态鸡、青脆李、管村高寨村哈姆林等地方特色农产品,积极打造名优品牌,填补我县无名优农特产品的空白。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原则。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努力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生产、生活服务。进一步整合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把经营服务网络由乡(镇)延伸到村、社,不断改善农村流通环境。建立完善经营服务性、生产公益性组织体系,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社区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农民提供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
二是坚持开门开放办社原则。按照办社《章程》和“平等、互利、互惠、自愿”的原则,把从事种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等专业大户、专业人才通过供销合作社企业、专业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社、行业协会等形式组织起来,运用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规范管理,共同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服务,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
三是坚持优质服务原则。加强行业管理,改进经营方式,创新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积极开展送货下乡的便民利民服务,让农民放心购买、放心消费。
四是坚持连锁配送服务原则。把县直属企业培育成为市级、县级以上流通龙头企业,搞好主导产品区域性的总代理与总经销业务,增加配送商品数量,提高配送服务质量。着力抓好对基层供销社、村级社区综合服务社的经营网点和其它农村商业网点的“连锁经营、配送服务”, 努力降低经营成本,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服务。
五是坚持互惠双赢原则。引导县直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通过合作联合方式与村级社区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抓好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帮助农民开发特色农产品营销市场,使企业、社区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在农业特优产品的流通中加大合作联合,实现互惠双赢。
四、主要任务
(一)全力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1、农业生产资料服务网络。加快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配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市场要求和农民购物便捷的需要,对农资经营网点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建立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动态监测体系,抓好农资市场的管理和整治,防止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充分发挥农资商品流通协会的作用,按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标准建设农资放心店。做好“科技赶场”、配方施肥、化学除草等农业技术服务。按政策规定做好政府化肥储备工作,平抑农资市场价格,切实保护农民利益。鼓励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从事种子、农机具、成品油、医药等商品的经营。
2、农副产品购销服务网络。加强农产品市场开发,积极开办标准化的县级、乡(镇)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完善冷藏、仓储、运输、零售终端设施,建立健全资金结算、信息服务系统。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切实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抓好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引进和推动大型农产品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种养殖专业大户等建立直接的采购关系,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益。
3、日用消费品配送服务网络。培育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配送服务县级龙头企业,整合配送资源,建立和完善县级配送中心,充分发挥日用消费品流通协会的作用,全面提高配送服务质量。切实加强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经营网络的改造和连锁超市、便民店(农家店)等农村零售终端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乡(镇)超市、村农家超市(便民店、农家店)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为农民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救灾、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任务。发挥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一网多用优势,允许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和经营网点依法从事家电、药品、图书、食盐等连锁经营业务。
4、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法开展报废汽车、废旧家电等回收拆解业务。完善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抓好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报废汽车拆解场地的统筹规划,按国家标准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服务网点和报废汽车拆解中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中的行业自律作用,抓好社区和村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加强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集散交易市场、综合利用处理基地、回收分拣及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网络建设,实现再生资源的分购联销及产业化经营,做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5、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服务网络。供销合作社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的行业管理;对零售网点进行初步规划;对零售网点实行烟花爆竹点对点配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行为;承担本系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的采购、运输、储存、零售一体化经营网络建设;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作用,县境内从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网点从业人员要加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遵守协会《章程》,服从行业协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确保全县烟花爆竹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6、农村现代信息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合作经济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建设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产业政策咨询、科技知识、商品、特色农副产品供求等方面的现代农村信息化服务。利用合作经济信息平台连接购销市场,畅通网上购销渠道,把的特色农产品推向国内外市场。
(二)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
1、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发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连接千家万户与大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对于逐步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现代化服务水平,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要把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科学规划,完善章程,健全机构,规范管理,发挥作用。一是县供销社负责全县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的综合规划和管理工作。新建的,必须符合村镇建设规划;改造建设的,必须按程序报批;对“松散型”的社区综合服务社组织体系,按标准建设,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新农村示范片等建设规划,制定扶持政策,推进公共服务和现代文明向农村延伸。三是动员和组织从事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文化娱乐、养老幼教、劳动就业、卫生防疫、餐饮、农产品收购及加工运输、家电、农机具维修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加入社区综合服务社。四是充分发挥村级“两委一社”(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社区综合服务社,简称“两委一社”)的作用,依托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建好社区综合服务社,实现村级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村支两委”的职能转变。五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全力支持社区综合服务社,承担村级社保、医保和组织外出务工等社会性公益服务工作。六是鼓励有条件的基层供销社按照市场准入条件,在社区综合服务社组建村镇银行,把民间闲散资金聚集起来,开展信用担保,直接为农民提供服务,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必须的资金周转。
2、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供销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特色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加强示范社建设,积极提供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推动“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的健康发展,加大特色农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力度,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推行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经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国家供销合作总社、农发办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支持。
3、切实抓好庄稼医院建设。本着方便农民、便捷服务的原则,按照省供销社制定的标准科学规划,合理布点,着力建设好乡(镇)、村级庄稼医院。按照省供销社及相关部门要求,加强对庄稼医生的培训及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持证上岗。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诊断、防治工作,加强对农村种植技术、农药使用等适用技术的培训和推广工作。
4、积极培育各类行业协会。加强供销社农资、再生资源、烟花爆竹、日用消费品、农产品营销等行业协会建设,重视发挥行业协会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行业协调、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规范的行业运行机制,推动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