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统计执法大检查策划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依法做好粮食统计工作,提高粮食流通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四川省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确保统计执法自查有序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粮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统计执法自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有、、为成员的2010年粮食执法自查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组长负责,业务股具体实施,办公室、财审股配合。
二、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促进粮食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检查和查处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保障统计资料的全面、准确和及时,充分发挥统计在粮食流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
三、检查范围
实施粮食统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我县境内规模以上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粮食(含食用油)经营活动的粮食企业,以及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重点粮食转化企业(包括养殖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等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的单位。
四、检查内容
(一)统计违法行为及其查处情况。一是单位负责人是否存在强令或者授意粮食统计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二是粮食部门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实施组织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内容,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三是统计调查对象是否依法报送统计资料,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等问题。
(二)统计基础建设和保障措施的检查。一是统计人员队伍建设情况,二是四川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是以来的中央和地方统计调查经费落实、拨付和使用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五、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2010年7月11日至31日,检查组对被查单位全面检查进行,在31日前完成所有检查,整理并保管好所有资料,形成检查报告,以迎接省市级复查。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本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宣传工作,将检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传达到被查企业和相关部门。
(二)在检查中,要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坚持把执法与服务、执法与宣传结合起来,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重要情况及时进行整改。那一世范文网
(三)做好参与此次统计大检查人员培训工作,严肃检查纪律,检查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和保密规定,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实事求是反映检查情况和问题,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四)执法检查结束后,做好案卷归档工作,做好执法工作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