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策划方案第3页
。企业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备案。2011年底前要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率100%。高危行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储备足量的救援物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报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要增强风险意识和自觉防范事故的意识,严格执行事故报告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启动预案,立即自主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市、乡镇两级政府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84号)的要求逐步配齐配足应急救援装备。2011年底前配备满足应急救援基本条件的装备,2015年全面达到国家标准。抓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体系建设,2011年底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基本建立并投入运行。2012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投入运行。2015年要形成较为完善的全市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市、乡镇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营救救援队伍体系全面实现信息化覆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极大提升。(九)开展保障体系建设行动。(2011年初—2015年底)
从2011年初开始,市安委办牵头,市财政、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发改等部门分别参与,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大调研,在2011年底前就安全机构、投入、政策、规划等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出具体措施,并从2012年起逐年落实到位。
1.加强监管能力保障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队伍。在2011年配齐安全监管部门的内设机构和监管人员,建立全额事业编制的专职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并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根据晋中市政府在2011年底,把机构、队伍、人员配备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的要求,市直有关部门都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科室,配备2人以上专职人员。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根据监管区域实际,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并要配备相应的监督检查车辆和办公通讯等设备,保障监管经费。要加强安监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市、乡镇两级政府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规划〔〕8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为安全监管部门配备监管检查装备设备,提高监管装备水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
2.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市政府将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扶持,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把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装备列入地方科技计划,将安全生产科技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经常性支出项目。“十二五”期间要加大力度在重点行业领域推广应用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在实施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过程中,要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置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给予政策支持。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3.加快产业重组和企业结构调整步伐。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培育发展新的支柱产业,努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问题。市政府要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和大型煤炭企业发展,建成一批技术先进、装备一流、管理科学、安全可靠的大型矿井,全面提高煤炭产业整体素质和资源利用水平。推广煤炭行业整合重组的经验,实施大集团、大企业战略,大力调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以及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的组织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业化水平。在实施八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过程中,按照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要求改进设备、工艺技术和生产流程,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的过程,成为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巩固的过程,在加快经济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过程中,提高全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4.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市直有关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十)开展责任追究行动,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1.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认真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月通报、季发布、年中和年底考核制度,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乡镇和市级部门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通过严格问责,促进责任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加大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事故隐患的事前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对拒不执行上级机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命令、指示,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3.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将企业事故责任与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系,对于发生较大、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一般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市级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规模以下的小非煤矿山、小建筑施工、小危化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一律强制关闭。
4.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辖区内发现有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发生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罚。
5.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健全完善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一般事故查处实行市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落实情况定期督查制度,市监察、安监、煤炭等部门要会同司法部门,定期对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促进事故调查处理决定落实到位。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站在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背景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更好自觉地从大局高度来思考、谋划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学好、用好、落实好国家、省、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作为做好“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为总纲,认清各自必须履行的职责,把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列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点内容,切实解决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与依然薄弱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之间的矛盾,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强烈的安全愿望与相对落后的安全生产现状之间的矛盾,解决转型发展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与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凸显的突出问题,解决安全生产传统、粗放、经验型监管和重在事后查处的突出问题,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状况逐步改善、广大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上,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二)学习宣传。市安委办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企业,采取讲座、座谈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把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迅速传到到基层、企业、每个职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直有关部门、各类企业要将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率先学习好、领会好文件精神,把握好核心内容,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学习做好宣讲辅导,努力把学习贯彻文件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途径,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各级政府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知道,全部从业人员和监管执法人员都知道,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
(三)强化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解、细化,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形成贯彻落实合力。实施重点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直有关部门要召开本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学习贯彻动员部署会议或举办培训班,对文件进行宣讲解读,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要围绕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制度、新举措,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做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并组织企业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实施。要大力倡导以点带面,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企业要把安全基础好、管理先进、标准化程度高的企业选为典型,通过组织参观、学习、交流,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围绕推行实施更加有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硬化工作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四)督促检查。各行业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必须紧密结合行业和单位实际,逐条对照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差距,积极落实整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开展督查检查,对各项措施落实不力的企业,规定整改期限;对到期后仍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