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展示党员风采 献身司法事业
市司法局司法所所长
我叫,今年52岁,中共党员,是市镇人民政府的一名普通干部,1982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1990年以来担任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主任兼**办主任、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镇政府政法支部书记。
我是农民的儿子,是党培养了我,教育了我。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天,我就在日记中写到:献身司法,服务百姓。我以创建省级文明司法所为重点,狠抓司法所组织、基础和业务建设,建成了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司法干警队伍,为全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将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调整到司法所,目前所里有6名工作人员,都是中专以上文凭;办公室也由原来的2间变成了现在的5间,并重新进行了装修,还配备了电脑、电话、手机、摩托车等现代化办公设施和通讯工具,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司法所先后被市司法局评为“标准司法所”、“文明司法所”;1999年,又被河南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文明司法所”;春,率先在全省组建了乡镇司法调解中心。
一、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筑牢第一道防线
20多年来,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无比忠诚,凭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凭着对辖区百姓的满腔热情,我始终脚踏实地的坚守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社会上戏称:调解工作是“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但我认为:“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在物质方面是清贫的,但在精神方面却是富有的,这富有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只有身临其境,才能品出其中甘甜。我调解的每一起纠纷,都是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结合“搬梯子、泼冷水、解疙瘩”的调解工作方法,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使双方当事人横眉怒目来,携手并肩去,收到了化干戈为玉帛之良效,使矛盾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
7月份的一天,某村女青年因与丈夫生气服毒身亡,女方娘家让男方将丧事大操大办,双方对此问题产生了分岐,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女方娘家扬言:如果不按我们的意思办,就组织人到男方家里大闹一场,男方不示弱说:“来吧,好狗咬不出街,只要敢来闹,来一个,放倒一个,来两个,放倒一双,一个也别想走。”
我通过三级民调信息网络获取悉这一情况后,带领两名干警迅速赶赴现场,只见黑压压的人群把整条街道挤得水泄不通,双方都拿着棍棒、钢钗等农具,互不相让地对峙着,眼见一场械斗就要爆发,当时我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安危,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怎样才能不发生流血的暴力事件。我一到,大部分人都认识我,都主动让开一条路来,还没等我开口,就听女方娘家人说:“,你来也不行,今天非得让男方陪葬不可!”。我接上话说:“那是封建社会剥夺人权欺压百姓的行为,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哪还有陪葬这一说?”女方娘家人说:“是他把我女儿逼死的,就应该让他陪葬”。我语重心长的说:“现在天气这么热,你忍心让你女儿晒在太阳下吗?你忘了‘入土为安’这句话了吗?咱们还是先让孩子入土为安,有什么问题再解决,再说你们双方通过打架,问题就能解决吗?如果是男方把人逼死的,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通过苦口婆心的劝导,双方当事人都感惭愧,见时机成熟,我把村干部和各方管事人叫到一块,通过协商,双方就陪葬一事达成了一致协议,我一直坚持到殡葬结束,才带领同志们返回司法所。
11月的一天上午,我刚到镇东区某村处理完一起合同案返回镇司法所,就看见一妇女正在门口等他,引着两个孩子(大的四岁,小的两岁),满脸怒气的声称,如果今天不给她办离婚,就喝农药,死在这里,说着就从提包里拿出了一瓶农药。我听后,陪着笑脸,热情的把她让到屋里,给她端来了开水,让他先稳定情绪,然后再慢慢说。原来,王某的丈夫在饭店同几个弟兄吃饭时,与服务小姐说笑话有点过份,恰巧被来找丈夫的她听到,她便推门而入。与丈夫大吵大闹,还打了服务员。在众人面前,丈夫感到脸挂不住,气愤之下,打了她几下,她便更加怀疑丈夫与服务员有不正当关系。回家几天来,就天天与丈夫生气,甚至和家里其他人的关系也日趋紧张,大有不离婚誓不罢休之势。面对此种情况,我首先询问了王某过去夫妻间的关系情况,深知过去二人关系很好,结婚六年来,从没有生过气,有时就是有点小口角,也总能很快地冰释雪融了。从这些可以判断,二人的婚姻还是有感情基础的,这过不过是误会,一时心里想不开。于是我就对王某讲人生、讲法律、讲夫妻间的互谅互让,并让她好好想想丈夫过去的好处,想想离婚后孩子的问题。通过几个小时的促膝长谈,王某的态度好转了,但仍然坚持:自己从家出来,没脸再回去。我就答应随她一起回去,帮助她做其丈夫和家里的工作。我给王某母女三人领来饭菜,热情款待她们。饭后就顶着刺骨的寒风,把她们母女三人送了回去。到家后,又耐心地开导其丈夫,批评他的错误,并组织了王某的家庭会,做其他人的工作。经过三天四次长达二十余小时的耐心调解,细心说教,终于使这即将分道扬镳的夫妻消除了误会,一家人和好如初。
20多年来共参与和直接参与调解各种民间纠纷1000余件,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5%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引用法律条文不正确导致矛盾激或民转刑事件的发生,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使一对对因家务琐事而分手再即的夫妻破镜重圆;一起起动物伤人、宅基侵权、土地边界、山林水土、通风采光等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一位位遭虐待的老人过了幸福的晚年生活;双方当事人由怒目相持,到握手言和。这里面无不渗透着我们全所司法干警的心血和汗水。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20多年的基层司法工作实践使我深深地体会到:一些群众不学法、不懂法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民间矛盾纠纷的根源,而最得力的措施就是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法律知识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自制了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十法一条例”法制宣传图片120余张,连同“四五”普法挂图一起,在镇每月二、五、八集会期间,张挂宣传800多场次,受教育人达6万多人次,我还利用全镇各企业、各单位内部开设的法制宣传专栏及各村的184块法制宣传栏,组织各单位和各村普法员定期更换法律、法规、**条例等宣传内容。
为了把全镇的普法工作搞得有声有色,我多次赴省、市普法办、三次到国家司法部购买群众喜闻乐见的彩色法制故事片6部,法制录像带20余盘,法制幻灯片20套,订阅法制报刊达5万余份,购置普法教材3万余册,法制影片辐射市十多个乡镇。多年来,我带领全所干警巡回宣传演出法制电影、录像400多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0多万人次,使全镇的法制宣传遍及到镇区的各个角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每次法制电影宣传演出,我都要求全所干警,往返跑片不丢失,准确无误不亮台。有时一个晚上要同时在三个普法宣传点演出,我总是身先士卒,带领同志们顶酷署,冒严寒,踏积雪,踩泥泞,不辞辛苦地奔走在各个普法演出点之间。我约法三章:不吸招待烟,不吃招待饭,不喝招待酒,并要求全所干警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司法干警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12月份的一天晚上,我带领普法宣传队冒着零下10度的严寒到常刘、岳庄两个村宣传演出《经济合同法》电影片,刚开演突然停了电,直到晚上9点才来电,来电后,我又重新组织人员观看。由于夜黑天冷,为照顾其他同志,我亲自往返于两个演出点之间跑片,这时天又起了漫天大雾,借着摩托车的灯光,能见度也不过一米远,在这样的天气下,我骑着车往返于两个演出点之间,头上、眉毛、胡子上挂满了雾珠,由于寒冷而变成了雪白的冰霜,来回14趟,准确无误地保证了两个普法点顺利演出宣传。
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近几年来,我们镇依靠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经济工作一直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如何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为全镇公民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直是我孜孜以求并为之不断奋斗的工作目标,几年来,我参与诉讼、非诉讼代理100多件,为企业追回欠款15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担任企业、个体户、村委会法律顾问10 0多家,解答法律咨询4000多人次,代写各类法律事务文书500多份,协办各类合同公证1200多份。凡经我把关协办的合同公证,履约率达99%。
个体木材收购点张某,赊销给登封市某小煤矿价值3万多元的坑木款,催要30多次,煤矿均以种种借口搪塞,拒不还款。后来张某连前往要账的路费也借不来了,濒临绝境的张某想一死了之。我得知情况后,主动登门给他做工作,出主意,让他走依法解决的道路,并表示免费为他代理,张某半信半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同意依法起诉。受理后,我五上登封,三下新密(矿主是新密市人),几经周折,据理力争,登封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偿还张某全部货款及利息。
四、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重新犯罪发生
为做好对“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几年来,我对辖区13名回归人员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了如指掌,谁犯啥罪,那个法院判决,多长刑期,在那里服刑,个人特长、家庭状况,我不看簿册都能说出来。帮助教育好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就等于为社会消除了一份隐患。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做到热心、耐心、细心,对每个回归人员都非常热情接待,积极安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加快他们自我改造,重新成为社会有用之材。
某村孙某因抢劫被判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组里没有及时分给他土地,孙某感到无着落,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念头,准备外出流荡。我了解到情况后,马上找孙某谈心,做思想工作,教育他要实事求是地看问题,不能感情用事。随后,我又找到该组组长协商解决办法,组长表示刚调过土地没办法再动,只有做机动地承包户的工作让其退地。我又和组长一道做机动地承包户的工作,一直到晚上9点多才协调好,看着孙某激动的表情,我笑了。几年来,辖区回归人员没有一例重新犯罪行为发生。
我深深的知道,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