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课制度
廉政党课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惩防体系,强化教育防范机制,推进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设,局党委决定建立廉政党课制度。
一、明确责任人员。局党委廉政党课的责任人员为局党委书记,系统各单位廉政党课的责任人员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或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
二、明确参加对象。参加廉政党课的对象为系统各级单位班子成员、中共党员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重点领域、敏感部位、关键环节的工作人员。邀请党代表、党风廉政巡视监察员等人员参加听课。
三、明确讲课内容。牢牢抓住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学习贯彻党章这个重点,开展对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教育;结合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开展党纪条规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与任务的教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先进典型和案例警示教育;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教育等。
四、明确讲课要求。一是将该制度列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目标。二是派人参加听课。各单位上廉政党课之前要事先和局纪委取得联系,根据实际情况指派人员参加廉政党课;三是各单位在完成廉政党课之后,必须将廉政党课教案和课堂现场照片等档案材料报局纪委备案,鼓励各单位以电脑课件和声像资料的形式予以上报。四是对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上廉政党课的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优秀廉政党课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