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领导班子物价局局长的述职述廉报告第2页
决策提供参考。全年,共向省、市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报送各类政务信息多篇,用稿率较往年有了较大提高。下半年,在市局的关心支持下,加入了市物价系统电子网站,进一步扩大了价格信息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了价格信息服务的效能。
3、关注热点,依法治价。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扬州市价格管理目录》,按照市局明确的价格管理的范围和价格审批权限,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对列入定价目录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严格管理;对未列入定价目录和行政审批项目的,由市场调节,让企业自主定价,促进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对应报送市局审批、备案的,按照程序要求及时上报。
为了做好价格举报投诉工作,今年,我们从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装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了软、硬件建设:与市检查分局接通了价格举报专用电话,添置了录音电话、传真等设备;完善举报工作制度,始终坚持“有举必查,查必有果,有果必答”的工作原则;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实行节假日值班,努力克服了举报多、人员少的矛盾,做到白天有专人值守,夜间有电话录音受理,随举报随受理,热情接待,从速查办,及时反馈,从而确保投诉渠道的畅通。
为扎实搞好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区物价、财政、监察、建设、民政、计生等个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加强涉农收费规范管理的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我区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实际效果,赢得了农民朋友的赞誉。
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我们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通知,迅速组织开展防治“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坚决遏制防治“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市场价格的过度上涨,以实际行动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稳定。期间,我们实行了紧急状态工作机制,局长带头全天候值守,建立了市场监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动态信息,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了个别乘“防非”乱涨价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某商行经销“红外线测温仪”不执行法定干预措施这一典型案件的查处,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我局被评为“广陵区非典防治工作先进集体”。
今年秋季,国家、省、市高度重视,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一方面积极配合省、市主管部门对我区的部分中小学进行了收费检查,区内也重点检查了部分学校,一方面针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如:违规开办实验班收取实验班费、违规收取晚自习费、奖(助)学金减免不到位、代办费支出不合理变相多收费等,逐一督促整改,并会同区教育主管部门深入到问题较为突出的学校,组织学校领导、教师骨干共同学习政策,分析问题,提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的办法措施,保证了专项检查取得实际效果。
4、以人为本,锻造队伍。
为了高质量地做好新形势下的价格管理工作,我们始终把提高物价队伍的两个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一年来,在加强内部管理、全面实行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的基础上,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一年来,我们先后组织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教活动和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六大精神等学习活动,采用走出去参观学习与请老师讲课相结合的方法,请区委党校的老师系统全面地讲解政治、经济理论,做到联系实际、敞开思想进行学习讨论。特别是针对价格工作“服务沿江开发、服务加快新一轮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等社会、经济的中心课题,坚持做到结合广陵实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学理论、定措施,从而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人人为发展做贡献”上,进一步提高了学习的自觉性和工作的责任性,促进了物价职能的较好发挥。
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对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我局在已连续年取得“区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基础上,树立了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的目标。目的是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把队伍建设与创建文明机关、文明城市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创一流服务,干一流实绩,建一流队伍”,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创建文明单位重在落实、重在行动。今年以来,我们立足实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适应区划调整后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摆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将文明建设融于实际工作,努力搞好各项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努力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通过扎实深入地宣传教育,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进一步强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大增强,全局人员的思想进一步统一,自觉把文明创建的要求落实在行动上,落实到每一项服务工作中,保持了良好的精神面貌。经市、区文明办考核验收,扬州市委、市政府表彰、命名我局为“扬州市文明单位”,颁发了牌匾和荣誉证书。
抓好价格法制建设工作。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价格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有关行政法规为重点,分层次、有步骤地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活动。先后组织多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区各级各类行政法规、价格专业法律法规培训班,并且制订鼓励措施,动员在职人员参加党校法律专业函授或自学考试,有重点地提升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逐步构筑了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的骨干队伍。一年来,我们根据不同时期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要求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在局机关组织了经常性的行政法规、价格法规、国家公务员必读法律以及价格行政执法基础知识等法律培训,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办理了国家计委和市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在抓好自身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的同时,我们还积极主动地走出去,送法上门,服务上门,组织了多场由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企业、商业企业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价格行政法规宣讲会,全方位、多层面、系统性地开展《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有效促进了物价干部和全社会价格法律意识的增强,为价格法制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
积极配合搞好行政监察工作。根据区纪委、监察局统一安排,今年,我局被列为行政监察工作的重点部门。月中旬以来,区纪委、监察局进驻我局开展了例行执法监察工作,对我局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政务实情况,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情况以及其他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我局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工作。在先行暗访调查的基础上,区纪委、监察局组织了执法知识测验、中层以上干部谈话、资料查阅等活动,走访了区级机关、企业等多家与物价工作相关的部门、单位和行政相对人,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委员座谈,并根据座谈情况继续进行明察暗访。至月下旬,区纪委、监察局对我局年以来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勤政务实等方面情况作了全面深入的调查,跟踪监督了价格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月初,纪委、监察局向区委、区政府及我局通报、反馈监察情况,从思想意识、作风纪律、执法形象、队伍建设等方面对我局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也针对进一步健全内部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整体素质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意见。下半年,区纪委、监察局结合相关工作的开展,对我局价格执法工作中行为、程序、效果等进行了跟踪督察,并组织了背靠背的评议活动。监察工作中,区纪委、监察局一方面依法开展工作,同时还主动参与价格执法活动,为顺利开展价格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一年来,在上级领导的重视支持和各方配合下,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们按照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仍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市场价格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如何运用价格杠杆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还很重,必须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强化市场经济意识和服务意识,勇于面对挑战,积极克服困难,提高工作水平,在新的一年里更好地做好价格工作。
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刻分析了国内外形势,对明年的经济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为年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确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方针政策。月上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有关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综合采取投资、价格、改革等政策措施,正确把握宏观调控的力度、重点和方向,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保持当前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
结合自身实际,明年,我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和坚持执政为民,依法治价管费,突出重点,协调发展,努力提升价格服务水平,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实现“两个率先”先导区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围绕推行价格诚信活动,充分发挥价格协会作用,促进行业价格自律机制的形成。
针对不同行业特点,积极与区有关职能部门及行业协会联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价格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工作,引导餐饮、沐浴、娱乐、药品经营等行业逐步形成价格自律机制;通过与大中型商业、餐饮、房地产、物业管理企业和医疗、药品经营单位等签订《诚信价格协议书》的方式,禁止各类价格欺诈行为,推进市场价格诚信体系的建立,促进企业诚信经营;通过评定挂牌“价格诚信单位”、打造“明码标价一条街”、营造“文昌诚信商圈”等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市场价格环境的不断净化。
2、围绕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网络的职能作用,确保党和国家“三农”政策的落实。
加强对农村价格监督站的指导帮助,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把农村价格监督站作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