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创先争优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和第二阶段工作安排第2页
要积极探索创新,在实践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创造好经验、好典型。这一阶段主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一)公开承诺(6月至7月)。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及非党科室、单位负责人提出参加争创活动的具体计划,并将争创计划纳入公开承诺的重要内容,采取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根据党组织、党员和非党科室、单位负责人的承诺内容,分别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台帐,对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记录销号。
(二)学习交流(8月至9月)。广泛开展学先进、赶先进活动,通过各种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和“入党为什么、为党做什么”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
(三)积极争创(10月至12月)。积极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党员先锋号集体,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并进一步通过党员佩戴党徽、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把党员形象树起来,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
(四)集中考核(1月至2月)。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把党组织创先争优、推动发展情况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党支部要结合年度党员评议工作,对党员落实“五带头”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
(五)领导点评(3月至4月)。在开展争创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年度考核和党员评议工作,开展好督导践诺活动。党总支要对各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分管局领导对非党科室、单位负责人的公开承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的事项,及时提醒督促,确保承诺事项全部得到有效落实。党总支负责人要对各支部和党员开展争创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六)群众评议(5月)。局党总支组织党员、群众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结合“千名干部大走访”活动的开展,认真征求基层党员、群众意见,查找存在问题,推进各项工作。
(七)开展表彰(6月)。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考核、审定、公示、表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