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反腐倡廉工作小结及2011年工作部署第3页
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细化预算到部门、单位、项目,建立完整准确的机构、人员等信息库,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保障单位经费正常运转,充分发挥预算的刚性作用,减少分配过程中的随意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实现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和优化配置,有效防止部门之间行政经费分配的不均,彻底打消了一些单位为弥补经费不足而设立“小金库”的念头。(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即“收”要实行票款分离,直收统管,将能纳入政府服务中心集中收费的单位和项目要全部纳入政府服务中心,防止个别单位乱收费和收费不开票等行为的发生;“支”要统一开支标准,规范支出管理,从而将收支全部纳入正常循环渠道。通过建立财政票据电子开票、自动化核销系统,有效防止超标、违规开票等行为的发生,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从源头上堵塞财政资金流失的漏洞。
(三)建立健全资产监控体系。应从资产的形成、配置、使用、产权变更到处置全过程管理单位资产,建立一套完整的资产监控体系,从而彻底解决了经营性物业资产重复建设、资源浪费、资金缺乏监管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制度,拓宽采购类别,不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深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新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管理信息系统,财政拨款由国库直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改变了以往资金分散、层层拨付的做法,减少了资金支付的中间环节,有效地防止财政资金被挪作他用,彻底解决了公款私存、账外设账、多头开户等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预计第三批再纳入教育、公、检、法、统计、审计、招商局、卫生和劳动等单位,实现全区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五)健全制度,完善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机制。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实现关口前移,创新惠民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继续推行项目资金在线监控,国库统一支付资金,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减少中间滞留环节;要落实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用存折方式直接兑现到受益农民,并按规定公开公示,建立起惠民惠农资金补助的“绿色通道”;要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制度,确保专项资金投资监管到位;物资采购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实行政府采购,工程造价达到限额的,要进行公开招标,工程项目结束后,组织人员验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审核,资金审计,确保资金运作的透明安全;要试行绩效评估,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惠民惠农资金使用效益。
(六)进一步加大对各项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推进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二是加大对库区移民支持力度,做好移民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项目规划及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加强对移民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用好管好库区移民专项资金;三是做好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及成品油补贴政策落实,完善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完善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办法,建立健全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综合补贴的长效机制,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兑付到农民手中。四是加强粮食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坚决杜绝挪用和不按规定使用粮食风险基金。加强区级储备粮管理。按规定进行储备粮轮换和采购,加强库存保管,确保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