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党政干部民主评议考核意见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我局今年度部门、工作人员目标考核暨处级领导班子、处级干部民主评议政绩考核工作,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现将这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关于建立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区综合考核目标体系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要以本单位、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年初签订的综合考核责任目标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基础,重点考核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和创新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落实考核责任制所采取的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实效。对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进行年度民主评议政绩考核。通过评议考核,进一步加强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促进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证。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本单位年度部门和工作人员目标考核暨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民主评议政绩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于冠波同志为组长,寇德禄、李建国、周俊亭、陈宝华同志为副组长,政治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考核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目标考核评议工作全面进行领导、组织、实施与监督。
三、目标考核工作
1、对单位和部门的考核。要在完成原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按照年初签订的综合考核责任目标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基础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重点工作目标和创新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落实考核责任制所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实效等方面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并于今年11月30日前报局政治处。
党政领导班子、处级干部评议考核工作。今年10月,区委督查组进驻我局对我局的全面工作进行了督查巡视,同时对我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工作与年度民主评议政绩考核工作进行了有机结合。因此,此次年度目标考核不再对党政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进行评议考核。
2、对工作人员的考核。每名工作人员要按照(参照)《公务员法》要求,对其德、能、勤、绩、廉全面进行总结,重点总结岗位目标职责完成情况和工作实绩。认真撰写个人工作总结,以部门为单位召开年度总结会。在此基础上认真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表》。个人工作总结、年度考核表于今年12月10日前报局政治处。http://nayishi.com
3、考核和测评。考核采取部门自荐、组织推荐、考评小组研究决定的方式进行。适时召开全体大会,按照考核标准和要求,对部门和工作人员全面进行考核和测评。按照名额分配评选出局级达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此基础上推选出区级达标先进个人,申报区级达标先进单位。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评议考核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局政治处负责具体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政绩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坚持客观公正。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按比例推选各类先进。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目标完成情况,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3、注重工作结合。各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认真总结回顾今年工作,科学谋划好明年,为明年开好头打好基础。望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要准确把握这次考核工作的内容、任务和要求,确保考核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