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
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扎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安委会的安排,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近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4月23日开始,到4月27日结束,集中一周时间进行。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设施制定和配备情况。
3、安全生产工作应急救援预案制订情况。
4、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和监控情况。
5、投资50万元以上重大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班组建设、职业场所安全管理、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持证、劳动防护用品配带情况。
7、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8、特种设备及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情况。
9、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设置情况。
10、生产经营单位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安排情况。
三、检查方法及分组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采取企业自查,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行业检查,县安委会组织进行督查抽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分9个组开展:
1、由安监(煤炭)局牵头,工信局、国土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质监局等单位配合,负责对全县县管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大检查。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矿井通风管理、水害防治和瓦斯治理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查改安全隐患。要监督煤矿企业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和安全要求,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数量,控制入井人数。安监局要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尾矿库坝体安全及其他危及尾矿库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国土局要提前组织人员对全县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督促各有关乡镇及部门及时整治,消除隐患。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落实停产停业制度。要依法规范烟花爆竹、成品油及农药的经营市场,严格危险品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品行为。
2、由教育局牵头,安监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负责对全县学校的安全防范及教育系统建设的项目安全工作的进行大检查。对学校的防火、防中毒、防事故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它实践活动,对“五一”黄金周学生集体游艺活动安全进行强调和提示。并加强对“五一”放假期间教职工及学生往返交通安全的疏导。
3、由交运局牵头,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城区交警中队、公用事业管理局、公路段、运管所、县道站、安监局、农机监理站等单位配合,负责对全县交通运输企业、车站、农用机动车管理、道路交通、城区车辆安全进行大检查。要加强辖区内建设的交通项目工地监督检查,加强对过境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运营。城区中队要加大县城内车辆超速处罚力度,确保城区交通秩序规范运营。要加大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力度,及时查处违规驾驶、超速超载、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违章行为。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要监督运输企业认真做好运输车辆的安检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公路客运市场管理,禁止违规车辆上路运营。要督促客运站场严格“三品”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
4、由住建局牵头,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负责对全县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施工场所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机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责任制落实进行全面检查,查找、整改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5、由公安局牵头,公用事业管理局、林业局、文体广电局、工商局、商务局、安监局、旅游局、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负责对全县森林防火、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网吧、影剧院等消防安全和民爆物品、炸药库安全进行大检查。林业局要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汲取全国最近发生的森林火灾事故,全力抓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对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灭火器材配备不齐全,烟感报警装备失灵等现象责令立即进行整改。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旅游、宾馆、商场及饭店等公共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对全县“五一”期间举办的各种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批把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督促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景区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6、水务、粮食、供销等部门负责对河道采砂企业、国有粮库、基层供销社等主管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水务局要加强河道采砂企业和水利项目施工场所的安全监管,对施工场所施工用电、塔机和施工机械及安全责任制落实进行全面检查,查找、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施工企业安全规范建设。水务局要提前做好抗旱防汛工作安排,排查水害隐患,下大力气提前督促各有关乡镇及部门及早抓好整治,切实消除隐患。
7、街道办事处和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对城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大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街道公用设施、广告牌、街道行道树悬挂广告及宣传标语、个体经营门店等,并加强对住户阳台窗子放置物进行检查,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事件的发生。
8、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安全生产进行大检查。乡镇检查重点是工矿商贸、农用车、农机及建筑施工场所等安全管理,坚决取缔非法成品油、非法烟花爆竹及非法农药零售网点,确保不发生问题。、砚峡、安口、西华等乡镇要重点抓好塌陷区群众的安全管理,要抓好原塌陷区群众的撤离及建筑物拆除工作,安排专人盯守,确保不发生问题。
9、省、市驻单位和企业按照工作职责分别抓好本行业本系统及企业的安全生产,重点要抓好交通事故预防方面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大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认真处理好安全生产与日常工作的关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这次安全检查落到实处。分管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2、严格制度,靠实责任。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范围大、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较多,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主管工作职责,配合单位参加检查的人员要遵守纪律,服从牵头部门安排和调遣,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各检查组车辆由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统一协调安排。要按照安排的检查范围和重点,抓紧时间,做到检查到位,措施到位,监督整改到位,不放过一处隐患,不漏一处死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检查工作任务。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县电台要积极参加配合检查,充分利用县广播、电视等媒体,积极宣传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对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4、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县安委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走了过场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结束后,各乡镇及各牵头部门要将检查情况总结上报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