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工作计划
,全市国土资源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要求,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沧州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创新管理、依法行政,完善体制、提高素质,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建好制度、抓好监督、树好形象,增强国土资源对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全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主题,全力提供资源保障服务
第一,千方百计保障建设项目用地。要用足用好年度计划指标。按照“集中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及早动手,提前谋划,依据使用原则搞好项目的筛定工作,科学、合理地使用计划指标。要及早作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划调整等基础工作,为项目核准和用地创造良好条件。对具备组卷报批的要加快组卷报批步伐,确保及时审批供地。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二,要进一步增强建设用地有效供给。按着省厅、沧州市国土局的要求,发挥后备资源丰富的优势,进一步推进存量土地挖潜、未利用地开发和闲置土地利用。要结合实际,总结好经验,寻求突破口,切实抓好“空心村”、废弃砖瓦窑用地、未利用地改造工程,力争在存量土地挖潜上取得更大成效,树立更多的好典型,满足项目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对用地的需求。重点抓好土地置换项目抵顶指标的报批工作,切实增加建设用地供给,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第三,更加有力地保障经济发展用海。对新增养殖用海项目,要做到申请内容齐备、审批程序合法、确权、登记、发证覆盖率、海域使用金征缴率均达到100%。探索拟订海域使用权拍卖方案,改革海域开发利用机制,使海域经营进入市场,通过拍卖、招标、竞价等方式,在经营海域上增财源。要合理配置海域资源,实现海域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海域经营上的突破带动我市海域开发利用机制的调整和海洋经济的快速、健康和持续发展。
二、严格国土资源保护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一,抓住国土资源管理的龙头,进一步做好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修编工作是规划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充分利用修编这一契机,对全市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科学分析和供需预测,积极寻求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的途径,有效的解决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及各种用地之间的矛盾。要认真进行专题研究,对规划区内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土地需求量作出确切估量,对土地利用规划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和优化,为全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严格落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要按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的规定,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市长责任制,推动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更好成效。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认真组织开展好土地开发整理,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吕桥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顺利通过上级验收,实施好吕郭庄293亩土地占补平衡项目及桃园1851亩土地开发项目。
第三,健全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加强地价管理,将更新后的基准地价上报省政府验收批准,向社会公布实施。继续搞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进一步做好经营性用地的招拍挂工作,积极完善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制度,落实好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制定出台《黄骅市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办法》。
第四,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和海域使用管理。要严格监督管理,充分合理利用地热资源,完成地热井采矿权、探矿权的设置工作。严格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制度,依法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管海、用海,加大海域使用金征收力度,保障国家合法权益。继续和秦皇岛海洋中心站合作,完成赤潮监控区的工作任务,定期向沿海渔民发布海水水质监测信息和赤潮生物监测信息,为水产养殖提供可靠的保证,做好风暴潮的预报,为渔区建设保驾护航。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构建和谐国土
第一,深入搞好电子政务建设。继续完善与省厅、沧州市局的联网审批系统建设,确保网络畅通,为三级联网和远程报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同时,抓好基层国土所信息化建设,作好人员培训、网络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力争此项工作继续在全省、沧州市保持领先水平。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为切入点,健全土地、海洋、地矿等各项权力的监督管理,促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取得更大成效。
第二,研究制定《黄骅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近期计划及远期规划》,继续执行好集体会审制度、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认真搞好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用海、用矿的意识。
第三,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最低保护价制度。进一步加强征地实施过程监管,严格执行法定征地程序。落实好征地批后公告、公示制度,加强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的监督。制定出台《黄骅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国土”,为经济建设提供一个良好和谐的环境。
四、严格执法监察,提高国土资源执法能力
第一,要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采矿、违法用海行为。要认真履行职能,执行好动态巡查、重大案件审理听证和重大案件曝光处理制度,各执法队既要按规定搞好区片内的巡查工作,又要协调联动,合力出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要积极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将处理事和处理人结合起来,抓好重点典型案件的查处,净化全市用地环境。
第二,认真做好**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将**工作作为基层国土所的重要职责之一。完善排查调处、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突发问题和集体访、超级访,将**案件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稳定工作局面。
第三,依法妥善处理资源纠纷。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的原则,搞好摸底,掌握事实,积极走访,依法调处土地、海洋等各类纠纷,努力减小影响。
五、加强基础保障和测绘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第一,加强统计分析,完善台帐建设。按着上级国土部门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综合统计、专项统计工作,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台帐、年度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台帐等各项台帐,为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依据。
第二,加强地籍管理工作。全力以赴开展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根据省国土厅、沧州市国土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搞好人员培训,掌握好工作方法、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等基础知识。要充分、详实的开展外业调查,结合已掌握的数据和资料做好外业调查工作。要分重点、分步骤的开展土地调查,及时总结阶段性调查成果。积极利用数字国土工程成果,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土地调查任务。
第三,加强测绘管理工作。完成测绘事业“十一五”规划和基础测绘专项规划的编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系统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开展“测绘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公,努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做好全市水准测绘、地形图的绘制工作,推进基础测绘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六、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国土资源队伍是做好工作的根本保障,按照国土部、省国土厅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及沧州市国土局的要求,重点是建设“五型”机关:
一是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指导能力。要建立学习机制,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观念。要搞好全员培训,努力培养精通专项业务的人才、熟悉多项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形成比学习、比才干、比工作的良好局面。要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将党的十七大报告学深、学透,与工作融会贯通。
二是建设效能型机关,提升管理水平。要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化建设,建立科学的工作决策机制,实行合理的责任分解制、公正的效能考核制、严格的绩效奖惩机制,切实改变“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是建设服务型机关,优化用地环境。要进一步推进“窗口办公”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公开办事结果。要按着急事急办、快事快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大力服务好项目建设和基层群众。针对征地难等问题,要深入基层群众和用地户,搞好调查研究,了解群众所想、所盼,提出操作性强的工作建议、意见,真正做到转变职能、改变作风、优质服务。
四是建设创新型机关,增强发展动力。要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培养不怕困难、能闯能干的精神。要创新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档次。要在符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顾全大局、敢于承担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寻求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五是建设和谐机关,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全部业务、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增强班子凝聚力。要抓好干部队伍的管理,解决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创讲团结、讲奉献的工作局面。要抓好国土所建设,强化软、硬件配套设施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推动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全面到位。从根本上提高整体队伍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