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建设局完善城乡一体化建设计划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两抓整推、乘势跨越”战略思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一年,城乡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主线,乘势而上,突出重点,突出民生,突出实效,全力推进城乡建设,实现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三届九次全委会县十六届四次人代会精神,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为抓手,坚持城乡建设与改善民生并重,坚持强化管理与优质服务并重,坚持旧城改造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并重,着力推进城乡建设,使城市品位大提升,建筑产业大提质,行业管理大提效,促进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今年城乡建设主要预期目标是:投入资金万元,重点完成九项工程建设任务。其中投入资金万元,完县东延伸段和渊泉街东延伸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万元,完成公园及九支渠景观带一期米的地质勘查、地形测绘、施工设计编制、人工湖土方开挖、东段建设。投资万元完成风电生活基地建设;投资万元完成保障性住房150套(其中经济适用房90套,廉租房60套);投资万元,完成城区绿化、树穴改造和树木追肥;投入资金万元,完成商品房开发套;投资万元,完成宾馆、海城宾馆等商贸宾馆建设。投资357.4万元,完县城控制性祥规编制、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62个村庄规划编制;投资万元,完成新增公共绿地共计平方米,争取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绿地率达到16.3%,人均占有公共绿地达到11.7平方米,创建7个单位庭院、6个住宅小区;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建筑材料检测率、竣工工程验收备案率、工程监理覆盖面均达到100%,实现工程安全质量零事故;完成道路建设工程、“公园及九支渠景观带建设”、“”、“花园”、“华庭”等共计172户的拆迁及完县东延伸段、渊泉街延伸段、广电局南侧拆迁任务;新引进落实投资万元招商引资项目一个以上,落实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万元。
三、工作重点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规划编制为龙头,不断扩大城乡规划覆盖面。
一是筑牢城乡规划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充分发挥总规的调控和引领作用,不断深化城市规划理念,继续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注重规划的前瞻性、民主性和科学性,有效发挥城乡规划带动和指导作用。二是统筹城乡规划步伐。注重城市整体形象,突出城市特色和个性。加快编制县城出入口等重点建设区修建性详规,积极打造城市建筑风格。进一步完善乡镇和村落规划,积极指导、协助乡镇的规划编制、上报、审批等工作,配合新农村建设,搞好新农村规划、人居环境治理、示范村规划、农房建设、居民点规划和风格风貌改建规划,改变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的现状,切实改善全县人居环境。三是提升规划管理效能。高质量做好“两证一书”的核发工作,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不断创新规划监督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规划运行程序。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大队职能职责,进一步整合力量,不断拓宽监控范围,严格规划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确保各类建设按规划实施,切实提高规划行政效能。年内完县城控制性祥规编制、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梁湖、沙河2个集镇总体规划的评审报批和62个村庄规划的编制评审工作,实现自然村规划建设覆盖率100%的目标。
责任单位:规划股
(二)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提速城乡建设步伐。
坚持一事一主体,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项目一个班子,一个项目一套考核,做到续建项目提前完工,新建项目提前开工,储备项目提前立项,前期工作提前完成。今年重点完县东延伸段人行道米,架设路灯杆;铺筑渊泉街延伸段人行道米,安装路沿砖米,架设路灯杆。新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宾馆贵宾楼一座和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海城宾馆一座。新建占地面积为亩,建筑面积平方米风电生活基地规划编制及“四通一平”建设,力争1——2家风电企业办公、住宿工程开工建设,为大力实施“风电强县”战略作出应有贡献。
责任单位: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三)以九支渠建设为重点,打造城市新亮点。
把九支渠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对外开放的形象工程来抓,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城市建设名片,成为城市新亮点。在做好详细规划编制、征地、拆迁安置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完善重点项目建设的管理机制,着力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的目标责任制,着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着力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力争九支渠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年内完成长米、占地面积万平方米九支渠景观带和占地面积37.3万平方米公园一期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九支渠景观带及公园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四)以城市园林化创建为基础,优化城市生态环境。
始终把优化功能放在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首位,坚持“适度超前、持续发展、保障有力”的思路,抓好项目建设。开展城市绿化工作专项整治,不断扩大城市绿化覆盖面,确保新区建设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旧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不断增强城市承载力、凝聚力、辐射力和带动力。年内完成瓜州中路景观带种植4725平方米;完成7个单位庭院、6个住宅小区2.5万平方米的花卉种植和绿地建设;完成渊泉公园新开辟绿地8000平方米和植树500株;完县、渊泉街东延伸段及南环路道路绿化,开挖绿化带4.67万立方米,回填耕植土3.9万立方米,植树5335棵;完成公园街、瓜州中路5000平方米公共绿地树木花卉种植;完成南大街、瓜州大道树穴改造和城区树木追肥。年内完成新增公共绿地共计25000平方米,争取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23.9%,绿地率达到16.3%,人均占有公共绿地达到11.7平方米,创建7个单位庭院、6个住宅小区。
责任单位:园林绿化所
(五)以民生工程为根本,着力提高民生保障。
一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切实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增加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逐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今年完成经济适用房90套和廉租房60套建设任务,缓解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压力。二是继续做好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把落实城镇廉租住房补贴制度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按照《县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对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进行了调查摸底,经过严格审查,对符合廉租住房补助条件的城镇经济困难家庭,按照每人每月补助50月的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并为租住公产房住房经济双困家庭减免住房租金,真正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责任单位:房管局
(六)以农房建设为切入点,扎实推进环境治理。
一是坚持“突出优化功能、保持区域风貌、统一规划布局、农民自主选择”的原则和“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指导、督促农民搞好农房建设,严格农房建设审批程序,建筑风貌,严管建筑质量,严查违规建设。二是加强农房建设与管理。创建农房建设管理机制,特别是农房建设服务队的监管和农村建筑工匠资质管理,有效调控承包价额。严格农房建设规划、选址、选图、审批等程序和坚持“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制度,严把农房建筑质量,切实规范农村建筑市场。三是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坚持“四化”标准,围绕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体目标和要求,以整治建筑工地突破口,深入开展“七进”、民居风貌整治、县城风貌整治和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的活动,创新机制,确保常态化,切实改变城乡面貌。今年要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1000户。
责任单位:规划股建管站
(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切实理顺建设秩序。
一是有效监管市场秩序。进一步健全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严格招投标监管,严格施工许可前置条件审查,严格按规定收取民工工资保证金,全程监管支付情况,严格对施工队伍的作业人员实行压证监管;强化商品房预(销)售的监管,防止“一房多卖”、抽逃资金等行为。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依法查处开发企业无资质乱挂靠等违规行为,加强县外企业入瓜从业登记备案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物业小区管理。加大对建筑设计、物业服务等中介市场的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建筑安全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扎实开展建筑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强化规划、建设、质监、检测、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最大限度地扩大工程建设监督覆盖率,监督范围要扩大到乡镇及农村。三是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建材。大力推广和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和新型建筑墙体材料,实施外墙和屋顶保温隔热。年末力争达到五个100%,即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100%、建筑材料检测率100%,竣工工程验收备案率100%、工程监理覆盖面100%。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持证率、“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率、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率达到100%。确保在建工程不发生结构安全事故隐患,工程使用功能质量投诉率控制在40%以内,促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责任单位:质监站招投标办
(八)以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为支撑,打造瓜州新片区。
加大房地产业制度化建设力度,规范房地产业的管理。加强制定有关房地产业管理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做为关注民生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通过调控引导,使房地产开发向相对讲求质量、讲求品位的精品型转变;加快产权管理工作的网络化建设。通过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实现产权产籍管理、房屋确权登记、房屋交易管理、房屋评估中介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加快建立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招投标制度,引导和鼓励业主大会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逐步建立“分等定级、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自觉接受物价、物业主管部门及业主的监督;加强小区物业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新建小区要按照规划标准配套建设各类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设施不落实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产权部门不得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