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基础教育现状及发展对策第2页
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三江县教育局廉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加强对教育的管理。
“督”即民主监督。通过制定监督机制和成立监督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检查。同时通过完善教职工大会、落实校务公开、建立家长委员会等方式,对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民主监督。
“保”即保护权益。严格依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的规定,认定教师资格、聘任教师、保障教师待遇;依照《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规定,保护学生受教育权、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和维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扶”即扶助贫困。建立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实施扶贫关爱项目,对家庭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帮扶,扶持贫困学生按时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