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务人员三严三实专题学习心得体会
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中,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三严三实”简洁凝练、内涵丰富、指向明确,反映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体现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内在自律和外在约束的有机统一,为公职人员尤其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严以修身的关键是加强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就能做到“石可破不可夺坚,丹可磨不可夺赤”,才能使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真正刻骨铭心。
严以用权的要害是坚持权力属于人民,用权造福人民。领导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讲原则、守底线,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用权。
严以律己的核心是自重、自警、自省,清正廉洁。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要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做到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唯有如此,才有清风正气,才有清明政治。
谋事要实的根本是从实际出发,与百姓利益高度契合。只有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人民意愿,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党员干部要严谨科学决策,按客观规律办事,一切为群众着想、为群众而干,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不搞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
创业要实的要义是真抓实干、敢于担当。领导干部想干事、肯干事、多干事、干实事,是义务,是本职,是最起码的要求。只有充满激情,增强责任意识,积极进取、锲而不舍,凝心聚力干事业,尽心尽责谋发展,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才能让广大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做人要实的本质是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忠诚老实,就是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言行一致,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同志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就是要言必行、行必果,以行动验证表态、用实践兑现承诺。
作为基层公务人员,天天与群众打交道,工作中必须要以此为鉴,自觉接受监督,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面对类似情形时不仅要以宽大的胸怀坦然接受,避免矛盾激化,更要勇于承认工作失误之处加以改正。要严于律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慎用权力,在决策时对工作措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充分考虑在内,扭转过去那种“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等不慎重、不负责的工作态度;要善于作为,将工作热情与科学态度相结合,将上级指示与地方实际相结合,既要勇于担当、直面矛盾、敢于作为,又要讲究方式方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善于作为。
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我们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要始终把主动接受监督、善于接受监督作为履职的一种责任和使命,用群众的智慧和社会的力量来保证工作不偏离正确轨道。要把接受监督自觉地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在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的过程中,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积极扩大民主参与,充分考虑群众诉求,做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只有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我们党才能战胜“四大危险”、经受住“四种考验”,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更好地巩固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从而担负起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历史使命。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鲜明的党性为灵魂和纽带,以“三严三实”为标准和对照,正自身、扬清风,从上到下、由内而外,形成集体意志、集聚共同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