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一名合格的基层央行领导干部
通过参加中心支行举办的新提职干部任职培训班,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突出强调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是我们党的一项长期重大任务。作为基层央行行长,我们要认真学习、自觉践行江泽民同志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全心全意履行基层央行行长职责。二、正确用好基层央行行长权力,为履行基层央行职责服务
(一)正确处理干部使用和管理的关系,用好手中权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央行队伍。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好、懂业务、会管理的基层央行干部队伍是搞好基层央行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基层央行行长首先要用好人事调配权,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中层干部是支行的中坚力量,在各项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选好配强中层干部,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坚持杜绝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要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严格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人、用人,不凭个人好恶选人;要坚持因事设人,反对因人设事,防止人浮于事;要更新用人观念,不搞论资排辈,不搞迁就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大胆把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上。坚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实行竞聘上岗,使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一般员工的调配,也要实行双向选择,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和积极性。其次,要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要加强干部的教育,促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健康成长。要加强干部管理,坚持用制度来管理人。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操作规程、行为规范等制度,使干部有规可循。对好人好事要敢于褒奖,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在全支行造就一个积极向上的氛围。基层央行行长在用制度规范干部行为的同时,要发挥好自身人格的示范作用,基层央行行长既是一个管理者,同时也应是各项工作的带头人,古人云:“正已然后可以正物,自治然后可以治人”。在抓好管理的同时,要严格要求自己,事事带头,做认真学习的模范、做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的模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廉洁自律、洁身自好的模范、做道德建设的模范,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职工。
(二)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用好手中权力,防范金融风险。县级支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基层机构,身处金融监管第一线。基层央行行长要紧紧围绕创建金融安全区这个目标,用好监管权。一是用好市场准入、退出和高管人员资格审查权。根据授权,严格按照“布局合理、竞争适度、经济效益、安全可靠”的原则,合理规划审批网点,对于布局不合理的网点坚决予以否决,做到“优生优育”。对于必须退出市场的机构要加强指导督促,确保平稳退出。要严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关,对于违规突出、有不良表现的人员要坚决予以否决。建立高管人员任职期间动态考核和评价制度,完善高级管理人员谈话诫勉制度,,督促其更好地履行职责。二是用好业务监督权和违规违法事项查处权。要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辖区营造公平的金融竞争环境,防范因无序竞争造成的风险。三是用好金融风险、金融案件责任追究权。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责任人的处罚力度。通过与纪委、检察院等部门的合作,对金融案件一查到底,切实防范因腐败引发的金融风险。在行使金融监管权中,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监管事项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一碗水端平”,确保“廉洁敢管”。
同时,在监管过程中,要注意寓服务于监管,监管不是目的,维护金融平稳健康发展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如永泰县由于历史原因,不良贷款占比高,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风险突出,我们要千方百计地发挥基层央行的作用,对辖区金融机构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帮助、指导、协调,保证全辖金融工作稳健运行。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法院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依法收贷力度,维护金融债权。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组织资金,用好再贷款,壮大农信社的资金实力。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开展金融创新,提高竞争力。
(三)正确处理防范金融风险与加大信贷投入的关系,用好手中权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一是要用好窗口指导权。结合当地实际适时制定出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并及时监测反馈货币政策在辖区的实施效应。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完善信贷投放的激励机制,调动信贷人员拓展业务的积极性。理顺贷款审批管理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行扩大对县支行的授权授信,及时满足有效信贷需求。二是要用好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权。要用活、管好支农再贷款,提高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效果。积极推动辖区票据业务的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利率管理,发挥利率杠杆作用,引导辖区产业、产品结构调整。
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的同时,要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督促辖内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认真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加强信用工程建设,营造信贷投入的良好外部环境。加强金融法律法规和诚信宣传,推进“信用镇”、“信用村”建设。组织金融机构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逃废债行为。进一步发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在金融债权保全中的作用。
(四)正确处理权力与义务的关系,用好手中权力,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权利与义务都是相对的,一些工作在有的人眼里是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在某些人的眼里却是吃、拿、卡、要,捞取个人好处的“权利”,县支行行长要采取措施防止权利“变味”,服务走样。要加强结算管理、贷款卡管理等基层央行重点服务窗口部门的建设,严肃服务纪律,规范服务行为,公开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加强社会监督,切实提供良好的服务,坚持杜绝不正之风的滋长。
(五)正确处理规范与创新的关系,用好手中权力,切实加强支行内部管理。基层央行行长要敢于运用管理权力,敢于履行管理职责,才能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管理,首先要管好“人”,加强对保卫、发行、会计等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加大教育力度,落实要害岗位人员行为考核制度和指定休假制度,加强检查监督,确保人员、资金安全;其次要管好“钱”,加强财务管理。财务是职工关心的敏感问题,如果放松管理,将会滋生不正之风,影响稳定。要针对采购、接待、维修等财务支出的重点环节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操作,同时要发挥内审、监察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在规范管理的同时,要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管理创新。如在新的形势下,员工的价值取向发生了一些变化,“忙闲不均”现象在县支行表现较为突出,县支行行长要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做到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不一样,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六)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规范权力运用,发挥党组集体领导作用。县支行行长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统一党组班子成员的意志和行动,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既防止个人说了算,又要防止无人负责。要建立完善各项议事和决策的程序,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决策。决策中既要集思广益,又要有主见,善于集中,不能人云亦云,当断不断。要抓好班子内部的分工与协作,对各项工作的安排要责任落实到人。要善于协调,及时化解班子内部出现的矛盾,增进班子的团结,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要注重提高自身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增强在班子中的感召力和向心力。
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经过长期艰苦的不懈努力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