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法制监督协会上的意见讲话
同志们:
我受青锋司长和会议的委托,对第四次全国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协作会议作小结。并借此机会,就政府法制机构的监督工作部门,如何更有效地为贯彻落实《纲要》做贡献,如何更有效地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以及抓好当前政府法制监督工作的一些重点工作和同志们交流意见。
一、对会议的基本评价
这次会议,是全国政府法制机构在认真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刚刚结束,耕耘在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战线上的党员干部历经了严格地党内生活锻炼,根本政治信仰得以巩固,做好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具备的理性思维、战略思维、解决复杂问题和创新思维的能力得到提高,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的情况下召开的。
昨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罗建平同志,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家仁同志,分别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到会看望了大家并致词祝贺会议的召开。青锋司长就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抓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度建设以及同志们关心的有关问题作了重要讲话。广西、重庆、山东、江西、内蒙、江苏、辽宁、南宁、南京等省区市及省会城市的政府法制机构的同志,在会议期间,就行政执法的形势、如何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如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如何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部门的队伍建设和如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工作等问题在大会上和讨论会上作了发言,有的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在会议交流和提交的经验交流材料中,特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关于深入调研,明确政府法制监督的创新方向,加强行政执法的综合管理和协调的经验》;重庆市法制办《关于创新政府层级监督的做法》;山东省法制办及南宁、柳州市法制办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经验》和山东省法制办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做法》;江西省法制办关于《从强化政府法制机构编制入手,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的经验》;吉林、辽宁省法制办关于《参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的检查及其问题的分析研究》;黑龙江省法制办关于《冷静判断行政执法形势,针对性地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做法》;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办关于《着眼于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着眼于构建行政执法的社会评价监督机制,着眼于强化政府责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等,对于政府法制机构监督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现依法治国方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都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同志们认为,这次会议主题鲜明,经验交流广泛充分,特别是听了青锋司长的讲话,对开展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和创新政府层级监督工作机制等问题,理清了思路,明确了工作方向。同志们认为,这次会议必将对今后的工作产生重要的影响。
二、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统领,切实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好务
我讲三点建议:
(一)认真学习好、宣传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履行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赋予政府法制监督工作部门的职责。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同时明确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明确规定了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等七项具体的任务和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的措施。从《纲要》所确立的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所提出的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七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结合政府法制监督工作部门的工作职责,我们不难看出,《纲要》已经给政府法制监督工作部门指明了工作的路径和方向,并对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根据我学习《纲要》的体会,我认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部门贯彻落实《纲要》起码有八项工作任务:一是为在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程序和依法行政的保障机制,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追究机制等工作中,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以及参与研究相关配套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对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修改、废止的工作制度,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三是参与指导推进综合执法,特别是指导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项工作;四是参与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励制度,完善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和创新政府法制监督的新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五是积极参与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活动,积极探索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六是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七是积极参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培训和考核以及法制宣传活动;八是及时地总结、跟踪、反映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实施《纲要》的情况,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实施《纲要》的工作进行指导等。根据国发办[] 24号文的要求,虽然上述工作,有的不是我们政府法制机构以及政府法制监督工作部门的主责,但我们应当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的法制机构要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为本级人民政府和本部门贯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的规定,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我们的职责。在这里,我还想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政府法制监督工作部门要履行好贯彻落实《纲要》的任务,就要从思想上解决好一个关键性问题,那就是心态问题。我认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部门的同志们,心态一定要“静”。我们是政府法制监督工作部门,我们的主要责任是为制度建设服务的,我们工作的着力点是加强调查研究,并按照《纲要》的要求,为创新、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做好相关工作和在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导涉及政府共同行为的各项制度有效实施,为建设法治政府当好办领导的参谋、助手。我不赞成政府法制监督工作部门,针对某一个执法部门或者某一项执法去搞执法检查或者评价,如果我们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去参与检查活动,应当在活动中多从加强制度建设的角度去考察、思考、评估这些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制度的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制度的建议。
(二)认真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送审稿,阐明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性质、内涵、基本制度和结构体系,规定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步骤、基本方法和基本要求以及注意的有关问题,强调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的措施,特别是在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等方面,从执法主体、工作原则、制度规范、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若干意见》是全国政府法制机构,经过二十多年探索和创造并经过广泛实践证明对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对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经验总结。《若干意见》是贯彻落实《纲要》,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文件,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性文件。它一旦发布,我们一定要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下面我就学习贯彻执行《若干意见》谈一些想法:
1、充分认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若干意见》的重要意义。如前所述,《若干意见》阐述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确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度体系,提出了加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要求,它充分表达了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态度和决心。《若干意见》是贯彻落实《纲要》的重要制度和措施,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方针。我们要充分认识到,通过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它有利于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促进行政程序建设,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建立。我们政府法制监督工作部门的同志,一定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若干意见》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
2、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当前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措施。就行政执法状况而言,多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我们政府法制监督工作部门的同志,一定要清醒地正视这些问题,强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责任感,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遏制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就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而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的地区和部门的负责同志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还不重视;地区间、部门间的工作发展不平衡;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够健全,程序不够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