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中小学危房整体改造暨标准化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第2页
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要组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等方面的专项验收,然后组织监理、勘测、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对验收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工程质量、使用功能存在问题的,要责令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方要在规定时限内到建设部门办理工程备案,未经备案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各学校的危改工程规划设计资料、工程建设过程及竣工验收等资料要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立卷归档、统一管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建设工程质量长效监管机制、安全预警体系和险情紧急处理预案。教育和建设部门每年对全市中小学校的在建工程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对已经投入使用的工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回查、回访,充分了解和掌握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状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危房鉴定工作。学校每年对在用的建筑工程质量状况进行自检自查,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中心学校和建设部门报告,建设部门在接到质量问题反映时,3个工作日必须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7个工作日内必须提出意见向上级部门汇报,并通报相关部门。
(五)竭力实现五个确保。一是要确保按期完工。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中小学202844平方米d级危房排危任务,从现在起算,仅有8个月的时间,要在不违背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实际采取超常规的办法和措施,简化办事程序,及时启动,加快建设,才能圆满完成任务。
二是要确保全面实现优质工程。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落实建管责任,加强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检查,使项目建设规范化、透明化,确保所有排危工程都成为优质工程,做到不优质不验收。
三是要确保安全稳定。中小学危房整体改造暨标准化建设是惠及千家万户的一件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是市委、政府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妥善解决拆与建的矛盾,不能因危改工作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涉及校点整合、搬迁的,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一定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师生、家长和当地群众的工作,避免因撤并校点引发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工程建设中,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在中小学校周边施工的建设工地,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决杜绝施工安全事故。
四是要确保全面实现廉政工程。涉及危改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人员要提高认识、廉洁自律,兢兢业业干事,清清白白做人。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集中支付。要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加强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和监督检查,杜绝项目资金被转移、挪用、截留,保证危房改造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危改工程建设成阳光工程和人民满意工程。
五是要确保创造新经验、新亮点。我市作为全省和市中小学危房整体改造暨标准化建设试点市,在整体排危工作中,要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考核奖惩,使整体排危工作从体制、机制、运作模式到规划设计、建筑风格、工程质量等做到标准化、高效化、示范性、清廉性,为市乃至全省危改工作提供典型和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同志们,全市中小学危房整体改造暨标准化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民生、改善民生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相信大家一定能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危改工作任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宣威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