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出现的新问题的调查与思考第2页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及土地承包档案的管理,从而进一步规范农民经营承包地的行为,才能提高土地利用率;进而在条件成熟时加速土地流转,促进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适时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程。
2.妥善处理农税及提留统筹遗留问题。暂缓追收农村税费改革前的农业税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要消除这种影响要分清情况,需在查明未交清农业税及乡统筹和村提留的原因的基础上,做到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收的一定要收,把这部份钱收起来之后,一是用于偿还债务,二是用来兴办农村公益事业,把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让广大群众及被追收欠款的农户也觉得这些钱应该清收。
3.加强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乡(镇、街道)和村干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及时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广大农村工作人员要认真担负起这项工作职责,加强对广大农民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其爱国、爱集体的思想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提高参与集体和社会事业的积极性,让大家都来为集体和社会的向前发展出谋划策。
4.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妥善处理以前的遗留问题。现时的农村,基础设施相当脆弱,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逐步减少地方财务配套和农民自筹资金的份额。对以前兴办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产生的遗留土地占用等问题由国家补偿一部份资金,作好工作让农民自筹一部份资金或采取调整平衡耕地等办法予以妥善解决,发挥现有公益设施应有的作用。
5.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完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免征农业税后减少的地方财力和村集体的收入,国家要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全额予以解决。并且在转移去付中要分清每一个项目的资金额度,对口拨入专门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特别是对用于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转移支付要及时拨入每个村(居委)的账上,便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完善农村财务管理体系和体制。以保证村(居委)的正常运转,从而促进整个农村工作的顺利推进。
6.进一步完善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政策。免征农业税是农村税费改革配套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它是党和国家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也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与之相配套的要做好基层政府的改革,做到定岗定员,按岗设职,清减富余人员,可以考虑村干部由乡镇精减下来的干部去担任,从而减少从农民中选出的村干部的人数,减轻财政负担;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工作职能,要增强服务意识,从管理农民的角色转到切实为农服务上来。健全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农业生产技术不足和渴望生产技术的问题;帮助农民搞好各种经营活动中的经营管理,加强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加大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的力度,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完善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体制,真正做到使农民工能与同岗位的城镇职工有同等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这样才能促进农民在进城之后不恋土地,从而减少农民;这也有利于加速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提高纯农民的收益,不误各级党委和政府扶农、助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和社会各界支持农业、关注农业的良好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