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民收入现状及实现小康目标情况研究第2页
济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大发展的结果。随着各级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贯彻“六放”方针,放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门槛,今后我省民营经济必将取得更快发展,成为农民收入加速提高的重要载体。
4、农村劳动力外出劳务收入将继续有所增加
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虽已具规模,但总体水平和输出层次仍然比较低,地区之间也很不平衡。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非农产业加速发展的情况下,今后我省农村劳动力仍有转移的余地。目前全省农村2600多万劳动力中,在当地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仍然占近一半。全省各地农村劳动力转移水平各不相同,其中苏州、无锡、常州等市以就地转移为主,并且转移劳动力比较充分;苏中地区以外出和就地转移相结合,尚有一定的转移潜力;苏北地区以外出转移为主,尚有较大的转移潜力。同时,随着民工最低工资制度、月薪制度的推行和工资标准的提高、清欠力度的加大,外出劳务收入将相应增加。
5、农民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仍存在恢复增长的可能性
近年来我省农民来自于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的收入虽逐年下降,但随着各方面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在目前低水平基础上存在恢复增长的可能性。为了促进农业的恢复和发展,我省支持农业的力度正呈现加大趋势。一是积极引导城市人才、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进入农村,促进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商资本投资开发农业。二是大力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壮大市场竞争主体。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现代营销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五是积极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外向化和标准化水平,增强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六是加大财政对农业的直接投入,如在全省范围内对种植水稻的农户进行粮食直接补贴,对粮食主产区实行水稻良种补贴,对农民购买水稻插秧机等新型农业机械给予补贴等。通过这些政策驱动、市场拉动、政府推动“三力合一”的作用,相信我省农民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将在逐步恢复的基础上保持一定的增长。
6、减负促进农民增收还有一定潜力
农村实行税费改革以来,我省农民负担有较大幅度下降,目前的实际税费支出人均还有80元,减免直至完全取消农业税费在我国已是大势所趋。目前我省正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减免农业税费。这一方面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效益,将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尤其是可以增加欠发达地区和纯农户的收入;另一方面可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从而起到间接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此外,教育、医疗收费等方面隐性负担的减轻也有助于农民增加资金积累,从而扩大生产投入、促进农民增收。
7、城乡统筹,社会保障机制将成为农民增收的生力军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为农民增收提供了更有力的政策支持,根据中央精神,省委、省政府结合江苏实际,已陆续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若干政策意见,这些都为全省农民收入加快提高、构筑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创造了良好条件。目前,全省各地正在积极探索,加快改革,完善各项保障制度。一是农民享有集体土地收益。让农民失地不失保障,失地不失收入,失地不失业,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有限制、可流转的做法,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建立并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入股、抵押等制度。二是农民参与集体资产分红。明确农村集体资产归农民所有,推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净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农民从集体资产经营中得到的分红收入。三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健全社会救助网络。目前,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针对城市的,农民的社会保障除了民政部门的救济以外,主要靠自己、靠子女。作为社会经济较发达省份,在国家法规没有出台以前,我省应结合省情,勇于开拓创新,率先研究制定和颁布这方面的地方法规,深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以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各项制度建设,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灾民和因病、因残、因灾、因祸造成的困难人群,实施分类救助。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将使农民不断增加转移性收入得到可靠的保障。